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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岗位对就业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不断深入,项目化教学改革做为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的一种方式,以不可挡之势冲击着职业院校教师们的思想,充斥着高职院校的教学课堂。本人做为法律事务专业民法课程的教师,就民法课程的项目化教学的理解和感受进行分析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