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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公办养老为主体,民办养老为辅助,家庭养老为基础,居家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格局已初步形成。民间养老机构的异军突起,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劳动就业,强化优质服务,维护老年人权益等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但由于受人口分布、资源环境、经济条件以及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我国民间养老工作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运行中尚存在政策支持滞后、合法经营困难、积极引导不力、民法纠纷难调等诸多问题,客观上制约了社会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