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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募基金的管理费收入与他们的投资业绩挂钩,目前似乎有了眉目,有些人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欢呼了。但换个角度看,这其实反映了一些人对于基金不够理解,以及风险意识的缺乏。再者,此事何时实行、效果会如何等都是未知数。一旦将来股指冲上3000点、4000点,很多人立刻就会忘记这个话题!
一、“因”与“果”的区别
这里所说的是 “因”,指的是很多投资者为什么会对公募基金的管理费问题发难。除了非公募基金的积极引导以外,近几年国际形势多变、国家经济形势不是很好、基础市场行情总体也随之不好、基民具有较多的亏损、情绪化的泄愤之词较多,才是这些事情的真正原委。简单地说:因为亏了,所以抱怨。
而“果”呢?那就是从媒体现在已经披露的解决方法的思路来看,似乎还对不上号,即“权威人士透露,所谓‘对称浮动’,即确定适当的业绩浮动标准,保证基金公司能够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同时,在基金公司投资业绩好于预定目标上限时上浮管理费,在投资业绩低于预定目标下限时必须同等水平降低管理费。”
问题来了。投资者不满的主因,是亏损。而这个“适当的业绩浮动标准”?是绝对收益的标准,还是相对收益的标准?当然是后者。这个“因”与“果”,似乎不太对路。
如果是绝对收益的标准,那将该是什么样的标准?是同期银行存款的税后收益率?即使是这个标准,那也必将预示至少将有80%的基金将会面临投资运作的困境,因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分别有60%和30%的股票投资底仓,债券型基金有80%的债券投资底限。股市行情跌,前两类基金有麻烦;利率市场升息,对债券市场是利空。
如果是相对收益的标准,那与现在的这些情况又将有多大的、根本性的区别呢?
二、什么样的业绩才可以被定义为“不好”?
所谓的业绩“好”与“不好”,当然是不可能以投资者的亏盈感觉为依据。为什么?第一,不同的投资者具有不同的业绩亏盈参照点。例如,有的是以自己的投资成本,有的是以自己前期的净值高点,有的是以他人的收益,等等。第二,每个人的买卖时点也不一样。第三,在一个风险客观存在、基础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的市场环境里,投资者的盈亏有巨大的差别。
还有,衡量的周期有日、周、月、季度、半年、1年、N年。以哪个为准?
通过基金公司定期披露的利润表,我们可以看到,反映基金业绩的指标很多,如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汇兑收益、其他收益,等等,其中,最主要的指标有:公允价值变动、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这些指标里,最具有争议的是公允价值变动。以股票型基金为例,60%的底仓及其相关风险是否要被排除?
三、“业绩比较基准”里也有乾坤
从相对收益的角度来看,“适当的业绩浮动标准”是否可以围绕着“业绩比较基准”来做呢?对此,已经有人及时提出了要“防止基金公司变相降低业绩比较基准”。其实,这也是一句外行话。
以股票型基金为例,业绩比较基准里的股票部分定在多少比例合适:是100%?还是中值?还是60%?相信很多投资者都会幸灾乐祸地希望是前者,不希望是后者。其实,这又错了。至于基金公司方面,是绝对不会设定低于70%的。
如果业绩比较基准里的股票部分设定得很高,如90%、95%,甚至100%,如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的某些基金,那么,在上涨行情里,这些基金的业绩与基准对比不占便宜;但是,在下跌的行情里,基金经理只要降低一下股票投资仓位,一切就OK了。
同理,业绩比较基准里的股票部分设定得很低,即像上述有人看似有远见地担心的那样,例如,是60%,那么,在上涨行情里,基金经理很容易战胜基准;反之,在下跌的行情里,难度就太大了。
相比之下,只有中值似乎可取了。现在已有一些基金的确是这么做的,即75%。但这是在鼓励平庸,与投资者投资基金的本意——想多赚钱——是相悖的。
作者为华泰联合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
一、“因”与“果”的区别
这里所说的是 “因”,指的是很多投资者为什么会对公募基金的管理费问题发难。除了非公募基金的积极引导以外,近几年国际形势多变、国家经济形势不是很好、基础市场行情总体也随之不好、基民具有较多的亏损、情绪化的泄愤之词较多,才是这些事情的真正原委。简单地说:因为亏了,所以抱怨。
而“果”呢?那就是从媒体现在已经披露的解决方法的思路来看,似乎还对不上号,即“权威人士透露,所谓‘对称浮动’,即确定适当的业绩浮动标准,保证基金公司能够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同时,在基金公司投资业绩好于预定目标上限时上浮管理费,在投资业绩低于预定目标下限时必须同等水平降低管理费。”
问题来了。投资者不满的主因,是亏损。而这个“适当的业绩浮动标准”?是绝对收益的标准,还是相对收益的标准?当然是后者。这个“因”与“果”,似乎不太对路。
如果是绝对收益的标准,那将该是什么样的标准?是同期银行存款的税后收益率?即使是这个标准,那也必将预示至少将有80%的基金将会面临投资运作的困境,因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分别有60%和30%的股票投资底仓,债券型基金有80%的债券投资底限。股市行情跌,前两类基金有麻烦;利率市场升息,对债券市场是利空。
如果是相对收益的标准,那与现在的这些情况又将有多大的、根本性的区别呢?
二、什么样的业绩才可以被定义为“不好”?
所谓的业绩“好”与“不好”,当然是不可能以投资者的亏盈感觉为依据。为什么?第一,不同的投资者具有不同的业绩亏盈参照点。例如,有的是以自己的投资成本,有的是以自己前期的净值高点,有的是以他人的收益,等等。第二,每个人的买卖时点也不一样。第三,在一个风险客观存在、基础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的市场环境里,投资者的盈亏有巨大的差别。
还有,衡量的周期有日、周、月、季度、半年、1年、N年。以哪个为准?
通过基金公司定期披露的利润表,我们可以看到,反映基金业绩的指标很多,如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汇兑收益、其他收益,等等,其中,最主要的指标有:公允价值变动、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这些指标里,最具有争议的是公允价值变动。以股票型基金为例,60%的底仓及其相关风险是否要被排除?
三、“业绩比较基准”里也有乾坤
从相对收益的角度来看,“适当的业绩浮动标准”是否可以围绕着“业绩比较基准”来做呢?对此,已经有人及时提出了要“防止基金公司变相降低业绩比较基准”。其实,这也是一句外行话。
以股票型基金为例,业绩比较基准里的股票部分定在多少比例合适:是100%?还是中值?还是60%?相信很多投资者都会幸灾乐祸地希望是前者,不希望是后者。其实,这又错了。至于基金公司方面,是绝对不会设定低于70%的。
如果业绩比较基准里的股票部分设定得很高,如90%、95%,甚至100%,如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的某些基金,那么,在上涨行情里,这些基金的业绩与基准对比不占便宜;但是,在下跌的行情里,基金经理只要降低一下股票投资仓位,一切就OK了。
同理,业绩比较基准里的股票部分设定得很低,即像上述有人看似有远见地担心的那样,例如,是60%,那么,在上涨行情里,基金经理很容易战胜基准;反之,在下跌的行情里,难度就太大了。
相比之下,只有中值似乎可取了。现在已有一些基金的确是这么做的,即75%。但这是在鼓励平庸,与投资者投资基金的本意——想多赚钱——是相悖的。
作者为华泰联合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