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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1月16日证监许可[2012]68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袁志伟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东证发[2011]16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袁志伟(身份证号:12010519820221421X)保荐代表人资格。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