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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资者财务监督管理的目标是形成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资本安全和资本增值。国有资本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情况下,代表国家行使出资者权利的机构通过选择管理者,委托其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出资者和经营者的效用函数并不一致。出资者作为委托人拥有剩余索取权,他所追求的目标就是资本增值和资本收益最大化。经营者作为受托人,除了追求更高的薪金、奖金等货币收益外,还希望获得如晋升、工作条件改善等非货币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