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疾病分类(ICD)已有百年的发展史,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疾病分类的家族,经卫生部批准,世界卫生组织于1981年1月在北京协和医院建立疾病分类合作中心,在我国推广和使用国际疾病分类。可以说,今天的国际疾病分类已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国家的专著,而是世界各国专家合作的产物。百年来,已经过了10次修订,成为一个被世界各国接受的国际标准的分类。我国实行国际疾病分类既有卫生行政的要求,又有实际的需求,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学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