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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5月中旬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通知要求,要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购房,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意见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