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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投资条约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新一代和旧一代国际投资条约之间与衔接相关的法律问题关乎改革的进程。这些法律问题主要体现为国际投资条约中的过渡条款、存续条款和最惠国待遇条款法律问题。但是,当前关于国际投资条约制度改革的研究主要关注条约中的实体条款和程序机制,对于处理新旧国际投资条约间衔接关系的条款未予应有的重视。是以,采用以法律理论为基础、立法文本和仲裁实践相结合的分析进路,对三个关键的衔接规则进行论述和剖析,基于此展开对新旧国际投资条约衔接的规则研究极有必要。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本章简单扼要地概述国内外关于国际投资条约制度改革和三个具体条款的研究现状,并界定本文讨论的研究范围。第二章为新旧国际投资条约的缘起、现状与问题。本章梳理新旧国际投资条约并存和更替的现状,总结其碎片化结构,关注新一代国际投资条约新一阶段的发展,并以此提出本文讨论的衔接规则问题,即过渡规则、存续规则、最惠国待遇规则。第三章为国际投资条约的过渡条款研究。本章以国内法上和国际法上的时际法原则为基本理论,结合过渡条款的立法实践和仲裁实践对国际投资条约的过渡条款进行剖析,得出相应的规则设计方面的结论。第四章为国际投资条约的存续条款研究。本章对存续条款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并从仲裁实践的角度,对单方面终止和联合终止国际投资条约而产生的存续问题予以分析,从文本研究的角度对存续规则的四个不同构成要素进行考察,从而进行规则设计和提出中国对策。第五章为国际投资条约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研究。本章首先阐述最惠国待遇条款的理论基础,其次廓清其面临新挑战的原因,并结合相关的仲裁实践展开论述,接着对国家实践中先进的立法文本进行分析,最终进行规则设计。第六章为结语。本章对本文进行总结,强调过渡条款、存续条款和最惠国待遇条款对国际投资条约体系性改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