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商品零售环节侵财犯罪的防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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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贵重商品零售环节侵财犯罪案件多发,亟需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贵重商品零售环节侵财犯罪多发的原因主要在于:营业员疏于观察、防范,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安全防范体系不够严密,难以形成有效预防;付款安全管理漏洞颇多,犯罪预防留有死角。建议切实强化员工岗位安全培训,切实严密安全防范体系管理,切实完善付款安全管理。
  关键词 贵重商品 零售环节 侵财犯罪
  作者简介:章建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曹艳梅,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助理检察员,法学硕士。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2-109-02
  
  贵重商品零售环节安全问题事关商家正常营业秩序与财产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平稳运行息息相关。近期,上海市发生一起较有社会影响的路某诈骗案,其通过使用伪造的付款凭证及在售货单上加盖伪造的收讫章等方式,先后在本市永安百货公司、市百一店、新世界商厦以及杨浦区东方商厦骗得总重量为2千克的金条10根,涉案价值高达人民币60多万元。贵重商品零售环节侵财犯罪案件多发,亟需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笔者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此类案件,对犯罪特点、案发原因进行认真剖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能对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有所裨益。
  一、贵重商品零售环节侵财犯罪的主要特点
  通过对上海某区院近三年来办理的17起案件进行详细分析,我们发现,贵重商品零售环节侵财类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作案主体以外来人员、无业游民为主,成员结构多元。在区院已查获的26名犯罪嫌疑人中,外来人员犯罪、下岗无业人员犯罪占绝大比重,成员结构多元。从户籍身份分析,26名犯罪嫌疑人中,外地来沪人员有20名,占犯罪嫌疑人总数的88.5%;本市户籍人员6人,占犯罪嫌疑人总数的11.5%。从主体职业分析,26名犯罪嫌疑人中,无业游民、下岗无业人员、外来务工无固定工作的有24人,占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2.3%,有固定工作的仅有2人,占犯罪嫌疑人总数的7.7%。从作案主体年龄分析,26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36岁,其中40岁以上的有8名,30岁以上的有16名,主体年龄总体不低,无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从受教育程度分析,26名犯罪嫌疑人中最高学历者为大专,人数仅有2名,高中学历者有5名,初中学历者有7名,小学及以下学历者有12名,小学及以下学历者所占比例为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6.2%,犯罪主体文化程度总体偏低。综合上述数据,贵重商品零售环节犯罪成员结构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商家观察与辨别犯罪嫌疑人较为困难,防范此类犯罪难度较大。
  2.共同作案现象严重,职业化特点日益凸显。在区院已办理的17起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的数量为6起,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分别占总案件数和总涉案人数的35%和57.7%。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相互勾结、结伙作案,有的已经形成了固定的犯罪团伙,并以实施盗、骗、抢贵重商品犯罪为业,作案时部署周密,分工明确,甚至形成了盗、骗、抢、销“一条龙”,社会危害性极大。
  3.作案地点以两大商圈为主,分布呈扩散趋势。在已办理的17起案件中,位于人民广场商圈特别是南京路上的各大商场,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首选之地,发生该区域的犯罪共涉及11起;豫园商圈内各大古玩城、古玩市场、金银饰品店也是犯罪嫌疑人经常“光顾”的地点,发生该区域的犯罪共涉及10起。
  4.作案对象以玉石、名表及贵金属饰品等为主,目标高度明确。在零售环节中,体积小、价值大、便于携带的玉石、名表、钻戒、黄金项链、戒指、手链等贵重物品,是犯罪嫌疑人最为追逐的作案目标。
  二、贵重商品零售环节侵财犯罪多发的原因分析
  贵重商品零售环节侵财类犯罪案件多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犯罪分子无视法律、胆大妄为、精心策划之外,商家在员工安全培训、商铺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疏漏,也是导致犯罪分子能够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
  1.营业员疏于观察、防范,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我们发现,在已办理的17起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以各种借口要求营业员另拿其他商品进行挑选时,大多数营业员会立即弯腰、转身、甚至到稍远的柜台去取,轻易使犯罪嫌疑人脱离视线的控制,有的营业员则留犯罪嫌疑人独自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柜台旁边,从而为犯罪嫌疑人作案提供了机会。有的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要求营业员推荐其他商品时,部分营业员甚至直接将之前的商品放置在柜台上,或将商品交给犯罪嫌疑人保管,转而去帮助寻找其他商品,犯罪嫌疑人则趁机“从容地”将商品盗走。在团伙犯罪案件中,营业员的注意力更容易被犯罪分子所伪装成的顾客所吸引,从而疏于对整个专柜或商铺安全的防范。
  2.安全防范体系不够严密,难以形成有效预防。从我们的调查情况看,为保证自身财产安全,目前本市各商家在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方面资金投入都较大,安全设施基本完善。但是,从已发生的案件看,部分商户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电子录像监控体系存在盲点。如很多商家都将大部分监控探头设置在楼层进出口、楼面走廊过道及收银台等处,对商铺内部或对柜台的监控则非常之少,以致案发时无法及时发现,案发后公安机关也难以获取犯罪分子作案的第一手证据。第二,安全防范基础设施不到位。如在柜台设置方面,许多商家都将柜台设置成“外闭内开”的形式,外侧是全封闭式,内侧则完全没有任何安全防范装置。当营业员弯腰、转身时,犯罪嫌疑人很容易伸手进柜台内侧并盗取商品。又如,有些贵重商品柜台与商场出口之间的距离很近,使犯罪分子作案得手后快走几步即可逃离现场,即使有关人员及时发现犯罪,也来不及追赶。第三,安全保卫力量过于薄弱。部分商家在安保力量的配备、安保队伍的建设等方面还不够重视,安保人员数量过少,在岗人员来源复杂、管理松散、素质欠佳,有的甚至出现监守自盗等现象,难以担当起安全保卫的职责。
  3.付款安全管理漏洞颇多,犯罪预防留有死角。一是销售柜台与收银台之间缺乏付款确认程序。如在大部分商户中,营业员最终向顾客交付商品的唯一凭据就是顾客提供的付款凭证及盖有收银台收讫章的售货单,营业员不会就顾客是否实际付款与收银台进行确认,从而为犯罪分子通过伪造付款凭证进行诈骗提供了可能。二是付款凭证的防伪设计存有缺陷。目前大多数商家的付款凭证只是起到确认付款的作用,在防伪设计方面并无太多考虑,缺少诸如条码扫描、序列编号识别等的防伪标志,犯罪分子经过精心伪造后,就能够轻易骗过营业员。三是付款凭证审查不严。部分营业员在收到顾客的付款凭证后,只是进行简单审核或者有的根本不审核,致使存有诸多漏洞的伪造付款凭证没有被及时发现(如在路某诈骗案中,其所伪造的付款凭证实际上在付款金额、付款时间等方面都有偏差,由于营业员没有经过仔细审核,错失了制止这起犯罪发生的极好机会)。
  三、防范贵重商品零售环节侵财犯罪的对策建议
  为有效加强贵重商品零售环节防范侵财犯罪,切实保护商家正常营业秩序及财产安全,针对该类犯罪的特点及成因,我们提出如下防范建议:
  1.切实强化员工岗位安全培训。建议商家结合本公司或行业内部发生的典型案例,在员工中开展以案论法的安全培训活动。一是加强防范意识的培训。二是强化防范技巧的培训。建议商家将某些常见的犯罪方法向员工特别是营业员进行揭露性宣传,并针对不同的犯罪类型,传授相应的防范技巧,如当遭遇某些不合理频繁要求试看商品、不合理要求提供额外服务的顾客时,营业员如何做到既满足顾客要求,又保障自身商品的安全等。
  2.切实严密安全防范体系管理。为实现切实有效的监管,建议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一是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切实强化“人防”。二是加强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切实增强“技防”力度。三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物防”效果。
  3.切实完善付款安全管理。第一,增设付款确认程序。对购买大额贵重商品的顾客,建议商场提供收银引导式服务,要求营业员将顾客引导至收银台进行付款,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对顾客是否实际付款进行确认;此外,商场也可以通过在柜台与收银台之间开通商品销售及付款信息网络共享平台等方式,方便营业员与收银台之间进行付款确认。第二,加强付款凭证防伪力度。建议商家通过在付款凭证上设置条码扫描、序列编号识别、水印等方式,切实增强付款凭证的防伪力度,有效防范伪造凭证诈骗案件的发生。第三,严格付款凭证审查。对于大额贵重商品,建议要求营业员进一步加强货款两讫责任观念,对顾客所出示的付款凭证单据进行仔细审查,如果发现付款凭证所显示的时间、品名、金额等与实际情况有所不符,应立即与收银台及安保部门进行联系,切实做到货款两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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