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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教育局(校外联办)、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的通知》(云教德〔2013〕18号)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我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122个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2年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此次检查评估采取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自查自评、州市教育局复查复评、省级有关部门抽查终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评各县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检查评估结果已于7月22日至26日在云南教育网进行了公示。现作如下通报:
一、评估结果
优秀(29个)
晋宁县 禄劝县 麒麟区 马龙县 师宗县 牟定县 姚安县 元江县 江川县 澄江县 个旧市 开远市 屏边县 河口县 富宁县 景东县 思茅区 镇沅县 景洪市 大理市 祥云县 鹤庆县 腾冲县 潞西市 玉龙县 贡山县 香格里拉县 临翔区 双江县
良好(48个)
石林县 东川区 永善县 昭阳区 陆良县 会泽县 罗平县 富源县 南华县 永仁县 武定县 大姚县 元谋县 通海县 新平县 峨山县 华宁县 蒙自市 石屏县 元阳县 红河县 绿春县 广南县 马关县 西畴县 宁洱县 墨江县 江城县 澜沧县 景谷县 孟连县 勐海县 云龙县 剑川县 隆阳区 昌宁县 施甸县 陇川县 梁河县 古城区 泸水县 维西县 凤庆县 耿马县 沧源县 镇康县 永德县 云县
合格(30个)
寻甸县 富民县 威信县 镇雄县 盐津县 水富县 沾益县 宣威市 禄丰县 双柏县 易门县 建水县 泸西县 金平县 砚山县 丘北县 麻栗坡县 勐腊县 洱源县 弥渡县 巍山县 南涧县 宾川县 永平县 龙陵县 盈江县 宁蒗县 华坪县 兰坪县 德钦县
不合格(15个)
名单略。
二、总体评价
通过检查评估可以看到,我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评估结果中,优秀29个,占23.77%;良好48个,占39.34%;合格30个,占24.59%;合格以上占到了87.71%。他们的共同特点:一是场所建设和机构设置独立或相对独立,人员编制落实到位或部分落实到位,经费管理符合要求或基本符合要求。二是能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活动,并努力扩大公益性活动范围,为广大青少年开展校外活动服务。三是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场所管理有章可循,逐步走上正轨。但检查评估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有15个项目不合格,占12.29%。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项目迟迟未建成,有的建成后被拆除或被改作他用,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管理不到位,机构、人员编制不落实,资金管理不规范,场地被挤占挪用。三是活动不正常,有的长期无活动,有的归学校管理使用,未能体现为广大青少年开展校外活动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对于这些问题,各地要引起重视,加以克服;检查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县更要加大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使我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整体向前推进。
三、奖励办法
依据我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精神,对本次检查评估合格以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颁发荣誉证书,并分等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奖励。
四、整改要求
为加强管理,推动工作,真正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精神,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和改进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报州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后,由州市教育局、财政局于9月30日前统一报省教育厅德育处和省财政厅综合处。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的通知》(云教德〔2013〕18号)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我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122个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2年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此次检查评估采取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自查自评、州市教育局复查复评、省级有关部门抽查终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评各县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检查评估结果已于7月22日至26日在云南教育网进行了公示。现作如下通报:
一、评估结果
优秀(29个)
晋宁县 禄劝县 麒麟区 马龙县 师宗县 牟定县 姚安县 元江县 江川县 澄江县 个旧市 开远市 屏边县 河口县 富宁县 景东县 思茅区 镇沅县 景洪市 大理市 祥云县 鹤庆县 腾冲县 潞西市 玉龙县 贡山县 香格里拉县 临翔区 双江县
良好(48个)
石林县 东川区 永善县 昭阳区 陆良县 会泽县 罗平县 富源县 南华县 永仁县 武定县 大姚县 元谋县 通海县 新平县 峨山县 华宁县 蒙自市 石屏县 元阳县 红河县 绿春县 广南县 马关县 西畴县 宁洱县 墨江县 江城县 澜沧县 景谷县 孟连县 勐海县 云龙县 剑川县 隆阳区 昌宁县 施甸县 陇川县 梁河县 古城区 泸水县 维西县 凤庆县 耿马县 沧源县 镇康县 永德县 云县
合格(30个)
寻甸县 富民县 威信县 镇雄县 盐津县 水富县 沾益县 宣威市 禄丰县 双柏县 易门县 建水县 泸西县 金平县 砚山县 丘北县 麻栗坡县 勐腊县 洱源县 弥渡县 巍山县 南涧县 宾川县 永平县 龙陵县 盈江县 宁蒗县 华坪县 兰坪县 德钦县
不合格(15个)
名单略。
二、总体评价
通过检查评估可以看到,我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评估结果中,优秀29个,占23.77%;良好48个,占39.34%;合格30个,占24.59%;合格以上占到了87.71%。他们的共同特点:一是场所建设和机构设置独立或相对独立,人员编制落实到位或部分落实到位,经费管理符合要求或基本符合要求。二是能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活动,并努力扩大公益性活动范围,为广大青少年开展校外活动服务。三是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场所管理有章可循,逐步走上正轨。但检查评估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有15个项目不合格,占12.29%。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项目迟迟未建成,有的建成后被拆除或被改作他用,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管理不到位,机构、人员编制不落实,资金管理不规范,场地被挤占挪用。三是活动不正常,有的长期无活动,有的归学校管理使用,未能体现为广大青少年开展校外活动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对于这些问题,各地要引起重视,加以克服;检查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县更要加大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使我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整体向前推进。
三、奖励办法
依据我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精神,对本次检查评估合格以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颁发荣誉证书,并分等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奖励。
四、整改要求
为加强管理,推动工作,真正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精神,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和改进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报州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后,由州市教育局、财政局于9月30日前统一报省教育厅德育处和省财政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