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江苏沿海港口型经济飞速发展的进程中,高技能专业人才的需求格局将出现新的变化,谁能快人一步、抢抓先机,形成涉港专业建设优势,谁就将成为特色更明显、更受社会欢迎的高职院校。涉港专业建设能否取得优势,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工学结合的广度和深度,唯有攻克了工学结合这道难关,才有可能突破当前涉港专业人才培养的“瓶颈”。
一、高职涉港专业工学结合所面临的困境分析
江苏沿海高职涉港专业开展工学结合有坚实的基础。一方面,江苏沿海港口型经济的迅猛发展为涉港专业开展工学结合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江苏沿海涉港企业技术含量还不高,能进入全国领先地位的本地企业几乎是空白,其根本原因是缺乏人才支撑,有远见的企业已经看到了这一点,这就为工学结合提供了内在动力。但实践过程中却存在种种制约因素。导致工学结合举步维艰。经过考察和分析,我们发现困难主要来自于以下几方面:
(一)来自企业的主客观制约因素
1 企业参与工学结合内在动力不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只有在希望实习学生能够成为本企业员工和储备干部的前提下,企业才可能让学生接触到核心技术。更多的情况下,只是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并没有为学生实训提供足够的场地和岗位。学生的实践技能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升。有的企业没有配备经验丰富的实践指导教师。更没有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必要的管理,导致学生到了企业之后。不但学无所用,反而听到了生产一线实践指导教师(师傅)对本行业的一大堆抱怨,对自己所从事行业的信心大打折扣。
2 企业的“低技术均衡”导致学生在实践中得不到进步。大多数涉港企业操作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技术含量低。学生在校所学的技能没有用武之地,学生到企业参加操作实践不但没有得到提升,反而对其原来所学技能起到消解作用。雷·马歇尔、马克·塔克指出:“一线工人处于这个很长线性过程的最末端,处于这个庞大复杂的行政机构的底部。无人关心这些占整个劳动力3/4甚至更多比例的工人对于产品生产过程革新有什么看法。更不用说让他们参与到设计过程中来。”因此,企业对绝大多数一线操作人员没有过高的技术要求,这就是所谓“低技术均衡”,在此前提下。就算企业愿意把“核心技术”传授给学生,就算企业愿意承担培养学生的责任,也很难取得理想效果。
(二)来自院校自身的主客观制约因素
教育部2006年第16号文件要求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为贯彻文件精神,院校组织涉港专业开展了工学结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 管理体制远未适应涉港专业工学结合的要求。有的院校把工学结合作为目的而非手段,没有进行必要的专业调整与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不能适应工学结合的需要,导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并没有相应的实践积累,达不到生产出有效产品或提供基本服务的最低能力要求。学生到了企业之后,必须重新培训才能上岗,这就增加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使产学合作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然导致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意愿逐渐淡漠。教师对学生开展基本技能培训,必须利用大量的业余时间与学生开展思想交流、指导兴趣小组活动等,这就需要教师付出额外的劳动,而高职院校目前这方面的激励和考核机制还不完善。导致教师参与的热情不高。
2 师资队伍不适应涉港专业工学结合的要求。目前,江苏沿海高职院校涉港专业的教师大多来自于普通大专院校或中职学校,教师本身有一定的理论功底,但普遍动手能力不强,实践经验欠缺,对学生开展技能培训力不从心;同时,江苏沿海发展港口型经济的时间并不长,有实践技能又具备一定理论素养的人才不多。涉港专业的“双师型”教师更是凤毛麟角。有的院校尽管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有意引进企业一线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但由于受到人才总量、经济待遇、人事管理机制等因素的制约,引进教师显得阻力重重。
(三)校企协调不充分也加大了工学结合的难度
涉港各专业的不同特点使得工学结合的难易程度不尽相同,对学生工学结合期间的常规管理、工学结合时间的有效合理利用、学生的文化体育活动安排等都各不相同。特别是学校教学、管理要求往往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规律相违背,以致出现企业需要用人时,找不到可以参加工学结合的对象,而院校可以安排工学结合时,企业又有客观原因接纳不了的现象。在工学结合的质量评价问题上,往往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这就人为加大了工作难度,使工学结合雪上加霜。
三、有效开展涉港专业工学结合的途径
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是江苏沿海涉港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而开展工学结合是提高人才培养层次和质量的必由之路。要使高职涉港专业的工学结合保持良性发展的态势,应当从政策和制度上提供保障,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应当有所创新。
(一)改善涉港专业工学结合的社会环境
1 完善配套政策以正确引导工学结合的深入开展。德国政府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制定了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职业教育训练实施的具体标准和评价方法等,使院校与当地企业都建立了协作关系,实行名副其实的“合作教育”,企业从合作中不仅得到人才支持,还得到了经济实惠。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规章时,应明确规定涉港企业在职业训练教育方面的法定义务,对工学结合工作做得好、符合涉港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这就从政策层面增强了涉港产业参与工学结合的外部强制力和内在动力。
2 加强社会监控以保证工学结合的质量。可参照国外的管理模式,加强学校和涉港企业的组织协调,如日本所设立的“产学恳谈会”,负责在企业界和院校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以第三者的立场对工学结合的质量进行客观评价。江苏沿海应当建立起涉港专业协会、专业团体。在工学结合方面充任“调停人”的角色,同时承担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主要责任,形成院校、企业共同对工学结合的组织管理及质量负责,行业、专业团体提供专业指导和质量评价,相互促进和约束工学结合质量的监控机制。
(二)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高职院校必须切实推进以真实企业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涉港产业对学生知识结构、技术能力以及职业理念等方面的需求融入课程和日常教育中,以涉港产业最低能力要求为起点,构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使人才培养方案目标和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定位更加适合企业现实需求,使参加工学结合的学生到企业以后可以直接生产出有效产品或提供基本服务。在此基础上,优秀学生还能在老师(师傅)指导下实现创新,突破企业的“低技术均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涉港产业量身打造各类专门人 才,推动学校教育与涉港企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
(三)按实践阶段选择工学结合的形式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既要考虑教学目标的实现,又要兼顾企业生产计划。为此,必须把握好企业经营与院校教学的最佳结合点,形成特色鲜明且符合院校、企业和学生实际的教学和常规管理模式。对高职涉港专业学生来说。不同培养阶段可以选择不同的工学结合形式,以我院“四阶段”人才培养模式为例,结合国际通行做法,可以按阶段分别选择以下形式:
1 分段循环式:这是一种院校教学 企业顶岗实习的模式,即先集中学理论后集中实习,循环往复。笔者认为,这种形式可应用于职业体验阶段。在涉港专业学习的起始阶段,按理论教学进度来确定不同体验内容,如港口建设专业,在学习了专业基础课后,组织学生到港口体验建筑现场;在学习《建筑设计》以后,组织学生观摩港口建筑基础操作;在学习《建筑材料》之后,组织学生参与在建工程工地材料运输等,让学生在企业环境中充分体验、感悟,为进入企业现场操作积累感性认识。
2 融合式:即现场做、教、学三结合,师徒结对、边做边教边学的工学融合培养模式。这一形式主要适用于认识工具阶段,要让学生学会完成一个工序的操作,必须先了解产品或服务的规格要求,懂得用什么工具完成工作任务。这个阶段的实践可以在院校实训室或企业现场完成,这一阶段的目标就是让学生对各种设备、工具的基本原理有较全面的了解。
3 交互式:即边学理论边实践的工学交互培养模式。主要适用于熟悉工艺和制作产品阶段。学生在老师(师傅)的精心指导下,边学理论边实践,先完成单项训练,再在实践中不断熟悉操作流程,编排工艺流程,正确运用工具完成全部工序。
此外,特别要做好实习班级组织管理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做好学生的成绩考核和评定等工作,以实现工学结合的平稳运行。
(四)加强涉港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在涉港产业迅猛发展,高技能人才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必须正视从企业引进专业教师的巨大困难。各院校必须立足于自主培养,应选派相近专业的教师到港口企业一线参与实践,使教师真正成为实践操作的行家里手,成为“教师 师傅”的专业人才;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在职教师参加涉港专业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素质;主动承办涉港学会、协会,提高待遇,努力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外聘教师队伍,以弥补涉港专业师资的严重不足。
(五)建立仿真实验室
各院校要根据涉港专业自身的特点、学生就业岗位的特点以及实际工作过程的特点。适度超前地建立自有的仿真实验室,模拟涉港产业工作场景,让学生在仿真环境中学习、体验、操作,掌握最基本的操作技能。使学生成为企业欢迎的人,为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扫平障碍。
一、高职涉港专业工学结合所面临的困境分析
江苏沿海高职涉港专业开展工学结合有坚实的基础。一方面,江苏沿海港口型经济的迅猛发展为涉港专业开展工学结合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江苏沿海涉港企业技术含量还不高,能进入全国领先地位的本地企业几乎是空白,其根本原因是缺乏人才支撑,有远见的企业已经看到了这一点,这就为工学结合提供了内在动力。但实践过程中却存在种种制约因素。导致工学结合举步维艰。经过考察和分析,我们发现困难主要来自于以下几方面:
(一)来自企业的主客观制约因素
1 企业参与工学结合内在动力不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只有在希望实习学生能够成为本企业员工和储备干部的前提下,企业才可能让学生接触到核心技术。更多的情况下,只是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并没有为学生实训提供足够的场地和岗位。学生的实践技能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升。有的企业没有配备经验丰富的实践指导教师。更没有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必要的管理,导致学生到了企业之后。不但学无所用,反而听到了生产一线实践指导教师(师傅)对本行业的一大堆抱怨,对自己所从事行业的信心大打折扣。
2 企业的“低技术均衡”导致学生在实践中得不到进步。大多数涉港企业操作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技术含量低。学生在校所学的技能没有用武之地,学生到企业参加操作实践不但没有得到提升,反而对其原来所学技能起到消解作用。雷·马歇尔、马克·塔克指出:“一线工人处于这个很长线性过程的最末端,处于这个庞大复杂的行政机构的底部。无人关心这些占整个劳动力3/4甚至更多比例的工人对于产品生产过程革新有什么看法。更不用说让他们参与到设计过程中来。”因此,企业对绝大多数一线操作人员没有过高的技术要求,这就是所谓“低技术均衡”,在此前提下。就算企业愿意把“核心技术”传授给学生,就算企业愿意承担培养学生的责任,也很难取得理想效果。
(二)来自院校自身的主客观制约因素
教育部2006年第16号文件要求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为贯彻文件精神,院校组织涉港专业开展了工学结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 管理体制远未适应涉港专业工学结合的要求。有的院校把工学结合作为目的而非手段,没有进行必要的专业调整与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不能适应工学结合的需要,导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并没有相应的实践积累,达不到生产出有效产品或提供基本服务的最低能力要求。学生到了企业之后,必须重新培训才能上岗,这就增加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使产学合作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然导致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意愿逐渐淡漠。教师对学生开展基本技能培训,必须利用大量的业余时间与学生开展思想交流、指导兴趣小组活动等,这就需要教师付出额外的劳动,而高职院校目前这方面的激励和考核机制还不完善。导致教师参与的热情不高。
2 师资队伍不适应涉港专业工学结合的要求。目前,江苏沿海高职院校涉港专业的教师大多来自于普通大专院校或中职学校,教师本身有一定的理论功底,但普遍动手能力不强,实践经验欠缺,对学生开展技能培训力不从心;同时,江苏沿海发展港口型经济的时间并不长,有实践技能又具备一定理论素养的人才不多。涉港专业的“双师型”教师更是凤毛麟角。有的院校尽管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有意引进企业一线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但由于受到人才总量、经济待遇、人事管理机制等因素的制约,引进教师显得阻力重重。
(三)校企协调不充分也加大了工学结合的难度
涉港各专业的不同特点使得工学结合的难易程度不尽相同,对学生工学结合期间的常规管理、工学结合时间的有效合理利用、学生的文化体育活动安排等都各不相同。特别是学校教学、管理要求往往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规律相违背,以致出现企业需要用人时,找不到可以参加工学结合的对象,而院校可以安排工学结合时,企业又有客观原因接纳不了的现象。在工学结合的质量评价问题上,往往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这就人为加大了工作难度,使工学结合雪上加霜。
三、有效开展涉港专业工学结合的途径
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是江苏沿海涉港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而开展工学结合是提高人才培养层次和质量的必由之路。要使高职涉港专业的工学结合保持良性发展的态势,应当从政策和制度上提供保障,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应当有所创新。
(一)改善涉港专业工学结合的社会环境
1 完善配套政策以正确引导工学结合的深入开展。德国政府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制定了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职业教育训练实施的具体标准和评价方法等,使院校与当地企业都建立了协作关系,实行名副其实的“合作教育”,企业从合作中不仅得到人才支持,还得到了经济实惠。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规章时,应明确规定涉港企业在职业训练教育方面的法定义务,对工学结合工作做得好、符合涉港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这就从政策层面增强了涉港产业参与工学结合的外部强制力和内在动力。
2 加强社会监控以保证工学结合的质量。可参照国外的管理模式,加强学校和涉港企业的组织协调,如日本所设立的“产学恳谈会”,负责在企业界和院校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以第三者的立场对工学结合的质量进行客观评价。江苏沿海应当建立起涉港专业协会、专业团体。在工学结合方面充任“调停人”的角色,同时承担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主要责任,形成院校、企业共同对工学结合的组织管理及质量负责,行业、专业团体提供专业指导和质量评价,相互促进和约束工学结合质量的监控机制。
(二)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高职院校必须切实推进以真实企业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涉港产业对学生知识结构、技术能力以及职业理念等方面的需求融入课程和日常教育中,以涉港产业最低能力要求为起点,构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使人才培养方案目标和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定位更加适合企业现实需求,使参加工学结合的学生到企业以后可以直接生产出有效产品或提供基本服务。在此基础上,优秀学生还能在老师(师傅)指导下实现创新,突破企业的“低技术均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涉港产业量身打造各类专门人 才,推动学校教育与涉港企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
(三)按实践阶段选择工学结合的形式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既要考虑教学目标的实现,又要兼顾企业生产计划。为此,必须把握好企业经营与院校教学的最佳结合点,形成特色鲜明且符合院校、企业和学生实际的教学和常规管理模式。对高职涉港专业学生来说。不同培养阶段可以选择不同的工学结合形式,以我院“四阶段”人才培养模式为例,结合国际通行做法,可以按阶段分别选择以下形式:
1 分段循环式:这是一种院校教学 企业顶岗实习的模式,即先集中学理论后集中实习,循环往复。笔者认为,这种形式可应用于职业体验阶段。在涉港专业学习的起始阶段,按理论教学进度来确定不同体验内容,如港口建设专业,在学习了专业基础课后,组织学生到港口体验建筑现场;在学习《建筑设计》以后,组织学生观摩港口建筑基础操作;在学习《建筑材料》之后,组织学生参与在建工程工地材料运输等,让学生在企业环境中充分体验、感悟,为进入企业现场操作积累感性认识。
2 融合式:即现场做、教、学三结合,师徒结对、边做边教边学的工学融合培养模式。这一形式主要适用于认识工具阶段,要让学生学会完成一个工序的操作,必须先了解产品或服务的规格要求,懂得用什么工具完成工作任务。这个阶段的实践可以在院校实训室或企业现场完成,这一阶段的目标就是让学生对各种设备、工具的基本原理有较全面的了解。
3 交互式:即边学理论边实践的工学交互培养模式。主要适用于熟悉工艺和制作产品阶段。学生在老师(师傅)的精心指导下,边学理论边实践,先完成单项训练,再在实践中不断熟悉操作流程,编排工艺流程,正确运用工具完成全部工序。
此外,特别要做好实习班级组织管理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做好学生的成绩考核和评定等工作,以实现工学结合的平稳运行。
(四)加强涉港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在涉港产业迅猛发展,高技能人才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必须正视从企业引进专业教师的巨大困难。各院校必须立足于自主培养,应选派相近专业的教师到港口企业一线参与实践,使教师真正成为实践操作的行家里手,成为“教师 师傅”的专业人才;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在职教师参加涉港专业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素质;主动承办涉港学会、协会,提高待遇,努力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外聘教师队伍,以弥补涉港专业师资的严重不足。
(五)建立仿真实验室
各院校要根据涉港专业自身的特点、学生就业岗位的特点以及实际工作过程的特点。适度超前地建立自有的仿真实验室,模拟涉港产业工作场景,让学生在仿真环境中学习、体验、操作,掌握最基本的操作技能。使学生成为企业欢迎的人,为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扫平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