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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了《核电安全规划》中“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安全目标的技术内涵和落实措施.建议将放射性释放量超过5×1014 Bq的131Ⅰ当量的放射性释放定为“大量放射性释放”,同时从确定论和概率论目标要求两方面提出了“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的对应要求,其中概率安全目标中的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频率不超过1×10-7/堆·年.为此,需要采取措施,在设计上实际排除能产生大量放射性释放的事故序列;在严重事故条件下尽量恢复堆芯冷却,并保持反应堆压力容器和安全壳的完整性,以及乏燃料池的冷却能力;扩展事故管理导则,提高事故缓解和控制能力.最终在技术上实现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后,无需场区外紧急撤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