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两建”中专业批发市场周边犯罪引发的城市管理难题研究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jl98205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以批发市场为重点,积极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我国商品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经过长期努力,目前番禺区已经从单一的商品流通形式发展到各种商品流通形式并存的商品市场体系,形成了多层次、多品种、功能齐全、交易方式多样的市场形式,但随之而来也产生了大量的社会治安问题。本文从的番禺区“三打兩建”中专业批发市场周边犯罪情况入手分析,并结合市场管理难题,提出几点对策建议,以期有所裨益。
  关键词 三打两建 专业批发市场 管理难题
  作者简介:何蔚、左勇,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9—207—02
  2012年1月6日,在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上,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提出2012年要组织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内涵的“三打两建”、建设幸福广东的活动。以打击欺行霸市为例,打击的重点在于打击交通运输、矿产开采、商品批发、工程建设等行业中欺行霸市等社会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垄断、控制农贸市场,以及强买强卖、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这一行动对各类专业批发市场有较大影响。笔者拟介绍番禺区专业批发市场现状、管理模式,分析“三打两建”以来番禺区专业批发市场周边案件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一、番禺区专业批发市场现状
  番禺区地处珠三角中心,全区先后兴建和培育了一批专业批发市场,这些专业批发市场的建成,大大提高了我区市场的集聚和辐射能力,如恒生五金批发市场、石湾陶瓷批发市场、沙溪酒店用品城、钟村茶叶批发市场、丹山石材陶瓷批发市场等。批发市场涉及茶叶、陶瓷、五金、水果、小商品等多个领域。从前景看,未来几年,番禺区还将增加多个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从番禺区专业批发市场建设的发展看,其主要成绩表现为:
  (一)市场数量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日趋合理
  除已形成规模、取得初步成效的专业批发市场外,还有大量中型、小型正在发展中的专业批发市场。市场主体日趋成熟和多元化,交易品种已由单一的农副产品、日用工业消费品向既有生活资料又有生产资料的多种商品发展,初步形成了包括茶叶、陶瓷、五金、农副产品、日用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在内的批发市场体系。
  (二)市场辐射范围增大
  目前我区专业批发市场辐射范围突破了行政区域划分的限制,由小范围的地区性交易、短途运输功能向跨地区、远距离辐射转变,商品销往国内各地,甚至全球。
  (三)交易方式开始走向现代化
  许多市场都在从零售为主的单一方式向以批发为主兼零售,现货为主兼顾中远期合同的方式发展,已初步形成集商务洽谈、看样订货、合同公正、金融结算、托运仓储和信息传递等为一体的多种方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市场硬件设施不断完善
  番禺区专业批发市场已开始走出“摊位制、低档次”的千篇一律的建设模式,向多功能和现代化方向发展。以加工配送、仓储、运输、服务为一体的市场硬件配套设施正在各类市场中形成、完善。专业批发市场正逐步在资源配置、指导生产、形成价格、搞活流通、活跃经济、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可以看出,专业批发市场,对拉动地区经济有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其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性大,也极易带来社会维稳隐患,应当引起重视。在中国经济日益国际化的新形势下,专业批发市场积极向外拓展、走向国际化道路是必然。而其管理漏洞及高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将成为其高速发展道路上最大的阻碍。
  二、现阶段专业批发市场管理主要模式
  (一)公司制市场结构
  公司制市场结构是一种新型的市场组织与管理方式,通过引进亚田公司的治理结构与管理制度,实现农批市场管理的新格局。交易商与公司制市场之间是一种市场交易关系,公司以征收的管理费做为收入,负责市场的管理与推广,并代业主出租摊位、代收水电费、税金等费用。该市场公司制以后,其对市场交易的管理就变成了公司内部管理。该种管理方式是众批发市场中较为成功的一种,值得其它市场学习借鉴。
  (二)开发商自己经营管理
  由开发商自建商场、自己经营,所有商品进货、销售、市场推广都是自己负责,经营手段较灵活,但风险较高。
  (三)开发商只负责管理
  由开发商规划投资建设,但不直接从事商业经营,只负责市场的统一管理及市场的推广。通过招租的形式,引进生产厂家或品牌代理商入场经营,这种经营管理模式较易迅速形成市场,但管理难度大。目前较多新建成的专业批发市场是采取此种模式。
  (四)由商会管理
  主要是针对市场规模较小的市场,由于市场规模小,经营者是自发形成,管理机构由全部经营户推荐产生,管理较为松散,约束力不强,较难形成一致的市场行为。
  三、“三打两建”以来番禺区专业批发市场周边案件特点
  据统计,自开展“三打”工作以来,番禺区检察院侦监部门共受理涉“三打”案件66件157人,批准逮捕54件113人。其中涉及欺行霸市案件20件63人,制假售假案件31件46人,商业贿赂案件3件4人。批准逮捕了涉疆欺行霸市类案件2件2人,涉外非法拘禁案1件5人,公安部交办的“01.11”“贝斯特国际电玩集团”开设赌场1案11人、广州市“113”雇佣打手垄断沙县小吃涉黑专案1案20人及广受媒体关注的大罗塘库存走私冷冻肉品案等社会影响重大的一批案件。公诉部门共受理涉“三打”案件66件84人,起诉34件43人,抗诉1件1人。其中涉及欺行霸市案件5件9人,制假售假案件12件16人,商业贿赂案件17件18人,成功起诉涉案价值200多万元的销售假冒“梦特娇”注册商标商品案以及通过流氓手段强收发廊保护费的敲诈勒索案等一大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法院现已判决10件14人。其中属于专业批发市场周边犯罪的特点如下:   (一)犯罪对象涉及高档消费品或名牌产品
  由于高档消费品售价高,假冒伪劣产品成本低廉,一旦销售便可获取高额利润。而一些知名品牌的产品售价虽高,但因为具有品牌效应,容易销售。所以这两类产品均成为犯罪分子的首选。番禺区检察院受理的制假售假案中,就出现这类情况。如2012年5月30日,番禺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假冒LV、GUCCI名牌手袋的2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季某批准逮捕。该案案值800余万元,是今年“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以来该院受理的涉案价值最大的制假、售假案件。
  (二)犯罪地点呈现区域性,隐蔽性较强
  番禺区检察院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很多犯罪分子选择在专业批发市场附近的出租屋、平房、仓库内制假售假。这些地方都是属于较难监管的区域,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且制假售假者一般租房登记都使用假身份证,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即逃之夭夭,转战到其他地方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如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等4人以南村镇里仁洞环城西路三街一号8楼出租房为据点,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广州天季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生产化妆品资质及无注册商标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天季康”品牌系列化妆品。上述犯罪嫌疑人在上址所生产的“天季康”品牌系列化妆品套用广州倩彦化妆品厂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等,并采用虚假宣传。
  (三)出现“第三方联营”专柜售假问题
  2012年5月,番禺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在某专业批发市场附近商场专柜销售假冒“梦某娇”注册商标服装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公安机关在专柜现场查获假冒“梦某娇”注册商标服装3293件,价值达300多万元。经查,该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广州梦某娇商业有限公司的正式授权后,与该两大型商场签订《专柜经营协议》,成为以联营联销模式与商场合作的“第三方”中间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订货价格上浮、员工工资上涨、商场“营业保底”额度增加等原因,刘某将大量假冒“梦某娇”注册商标商品混杂到正品中上柜销售直至被消费者投诉后案发。商场作为“第三方联营”模式合伙人兼专柜管理者,在长达数年的专柜售假过程中,却始终一无所知,凸显出商场联营模式管理三大漏洞:即货物进出监管缺失、销售价格随意性大、消费者权益保障难。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批发市场内部及其周边治安整治工作
  增加治安人员配备,在市场周边设立流动巡逻岗,确保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处理;严格要求各类批发市场全方位安装摄像装置,对发生在批发市场内部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监控;强化调研,把准各专业批发市场实际问题,有目的的解决各类问题;加强打击,公安机关协同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行政、刑事案件移送机制,确保打击实效。
  (二)规范批发市场准入门槛强化市场内部监督
  细化批发市场准入门槛,设立批发市场各商家登记报备制度;建立批发市场违法行为问责机制,对因市场管理疏忽、错漏导致的各类违法行为,对批发市场管理单位处以罚款;强化批发市场商家定期查核制度,要求市场管理单位对入驻商家经营范围每年至少核查一次,对不符合市场经营范围的商家予以清退;确立市场管理单位违法通报义务,要求其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商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并协助有关部门取证查处。
  (三)完善批发市场区域设置杜绝治安管理隱患
  严格要求各批发市场设立专门的停车区、财物保管区,并派专人看管;规范批发市场出入口设置,在畅通消防通道的基础上,对每个出入口均设立门岗,加强人员出入监管;鼓励批发市场商家安装刷卡端口,在批发市场内部配置至少3家银行的自助存提款机,减少现金流动,杜绝各类侵财类案件的发生。
其他文献
摘要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信息网络时代,网络正在日益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思想政治教育应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不断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式和手段;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与管理,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队伍;重视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开拓创新,注重网站教育内容的实效性;加强网络管理法
摘要 公司实务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极易受到大股东的侵害,这是由大小股东之间的力量对比不均造成的。公司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实现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从而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大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侵害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大股东恶意串通隐瞒小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的情形较为常见,在此情形下小股东的知情权遭受剥夺,该决议的效力应归于无效。  关键词 小股东权利 股东会决议 法律保护  作者简介:康玉奇
摘 要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污染环境罪作了重大修改,扩大了适用范围,降低了该罪的入罪门槛,具有一定的进步。但立法总是滞后于现实,本文拟结合具体案例,探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污染环境罪在立法上的缺陷以及应如何完善。  关键词 个案 污染环境罪 立法缺陷  作者简介:姬烨,上海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王春丽,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
摘要:民法基本原则不单是狭义的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民事活动的行为规范,还是民法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之高度抽象的表达。尽管社会各界对民法基本原则进行了不同表达,但将“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权利不得滥用”确定为我国民法基本原则,却是难得的共识。  关键词:基本原则价值尺度立法选择  作者简介:陈味象,北京城市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
摘 要 2005年国家教育部“禁婚令”的解除给高校学生管理带来了一场新的挑战: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依规管校成为不可回避的论题。本文站在法制视角从高校大学生婚恋管理和婚恋教育两个方面提出应对措施,并建议国家就大学生中有逐年递增趋势的婚前同居,涉性犯罪现象做立法完善。  关键词 大学生 婚恋管理 法制视角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法制视野下的长沙地区高校大学生婚恋教育与管理研究(课题
摘 要 本文以福建省郑民生屠童案为例,分析了当前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的基本特点和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该类犯罪的基本对策。  关键词 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 特点 预防  作者简介:王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晓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2010年3月23日上午7时20分,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发生重大凶杀案,在短短55秒的时间里,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连续砍死砍伤13名
摘要延安精神是坚定的政治信仰、不怕困难、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新时期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对于加强高校教师的师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延安精神 高校教师 师德建设  作者简介:孙伟,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师,延安大学泽东干部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学和高校学生管理;张艳梅,延安大学政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1-240
摘 要 审查逮捕阶段是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首要环节,在审查逮捕阶段认定、排除非法证据是关键。审查逮捕阶段,应通过审查案卷材料、全面审查证据、加强审查复核力度、建立讨论和报告机制、阶段性风险评估等方法发现非法证据线索,排除非法证据。  关键词 审查逮捕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作者简介:滕云,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应泓游,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员。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
摘 要 为了重点打击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我国《刑法》对贿赂犯罪中的行贿人给予了“有条件从轻处理”的立法待遇。在司法实践当中,也形成了“重查受贿、轻办行贿”的办案格局,然而这一办案格局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有效打击贿赂犯罪,而且司法实践中对行贿人的处理方式也极不规范,难以纳入侦查监督的视野,与现代刑事诉讼法律理念相悖。本文主要从有效打击贿赂腐败犯罪的角度出发,对行受贿犯罪中行贿人的处理方式进行探讨,并
摘 要 自陈惠贞诉胡元强案发生后,相关案件不断涌现,“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引起了法学理论与实务界越来越多的关注。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合同法》第230条明确规定的一项法定权利,但司法实践中仍出现不少问题。本文认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需具备三个条件,即:出租人须“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须以“同等条件”表示购买;须出租人与第三人已缔结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  关键词 房屋承租人 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