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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Pragma-Dialectics学派的论辩理论在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但是,对Pragma-Dialectics这个词本身的翻译发生了重大变化。Pragma-Dialectics最初传入我国时,被译作“语用-辩证法”,后来出现了“语用论辩术(学)”的译法。两种译法孰优孰劣,关涉不少理论和历史问题,需要辨明。“语用论辩术(学)”的译法有诸多危险:不能保证相关术语翻译的一致性;抹煞了作为一种颇具特色的论辩理论——Pragma-Dialectics的一个突出特性;割裂了Dialectics的历史,忽视了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