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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011-2012年度淡储招标工作正式启动。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承储企业淡储资格为一次招标、三年有效,三年后资格自动终止,通过招标方式重新认定。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农资传媒记者采访时称,在新一轮的招标过程中,将会以“四优先”原则考核招标企业:首先,在已经承担淡储任务并且考核完成的企业和没有承担淡储任务的企业之间,优先选择前者;第二,在区域内和区域外投标人之间,优先考虑前者;第三,在生产单质肥和复合肥、二次加工肥之间,优先前者;第四,优先考虑中国农资企业综合竞争力靠前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