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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作为民事检察的主要监督形式,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为民行检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不过,转型时期抗诉制度在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由于其自身一些理论上的障碍,使得其遭受干涉司法独立、侵犯私权自治的质疑.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民事抗诉制度,区分抗诉与再审程序,以应对抗诉制度面临的挑战,增强民事检察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