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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加出口单证排除骗税疑点的规定。12号公告第五条第(五)项第3目规定,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海运提单等出口单证的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与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报关数据不符,该笔出口业务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购进出口的货物劳务存在财税[2012]39号文件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情形的,该批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所载明的其他货物,主管税务机关须排除骗税疑点后,方能办理退(免)税。此项规定有利于出口企业申辩,税务机关认定虚假单证应进行骗税疑点排除,由此避免认定出口企业虚假单证错误。
综上,现行有效的规定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更为有利,且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处理是在2015年5月8日作出,应根据有效的法律规定,税务机关不应以已被废止的[2005]199号文作为法律依据对出口企业进行税务处理。
(三)税务机关处理决定违反实质课税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又称实质课税主义,是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表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的要素,以求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课税。将实质课税原则运用到出口退税领域就是,税务机关在确认货物出口真实性时,应根据出口的实际情况以及经济实质,辅之以相关凭证材料进行判断,而不应仅凭借出口的外表形式、相关单据等来确认货物出口真实性。
另外,根据12号公告相关规定,当企业提供的海运提单涉嫌被认定为虚假备案单证时,并不必然直接导致出口企业面临追缴退税款和征税的后果。主管税务机关首先应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对于已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本案中税务机关仅凭“提单瑕疵”,无视企业货物出口事实,在未对出口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排除骗税疑点的情况下,直接作出追补已退税额的决定,违反了税法的相关规定,且与实质课税原则相违背,严重损害了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利益。
小结
我国在践行依法治税、保障出口企业退税权利的同时,存在着以下问题:出口退税税制立法层次低;部门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大量的矛盾和冲突;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政策理解不一,在执法过程中对税法规定任意扩大解释,自由裁量权力过大等。由此导致相同争议所面临税务处理结果不同,税企双方容易发生退税争议,企业涉税风险大。本案所涉备案单证是出口企业涉税风险其中一种,出口企业所涉单证种类多,来源广,法律形式要求严格,企业应做好内控防范制度,完善单证备案制度。当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认定出口企业备案单证虚假进行税务处理时,企业应积极進行申辩,全面、准确把握出口退税政策,化解涉税风险,将税务争议解决在最前端。(完)
综上,现行有效的规定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更为有利,且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处理是在2015年5月8日作出,应根据有效的法律规定,税务机关不应以已被废止的[2005]199号文作为法律依据对出口企业进行税务处理。
(三)税务机关处理决定违反实质课税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又称实质课税主义,是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表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的要素,以求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课税。将实质课税原则运用到出口退税领域就是,税务机关在确认货物出口真实性时,应根据出口的实际情况以及经济实质,辅之以相关凭证材料进行判断,而不应仅凭借出口的外表形式、相关单据等来确认货物出口真实性。
另外,根据12号公告相关规定,当企业提供的海运提单涉嫌被认定为虚假备案单证时,并不必然直接导致出口企业面临追缴退税款和征税的后果。主管税务机关首先应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对于已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本案中税务机关仅凭“提单瑕疵”,无视企业货物出口事实,在未对出口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排除骗税疑点的情况下,直接作出追补已退税额的决定,违反了税法的相关规定,且与实质课税原则相违背,严重损害了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利益。
小结
我国在践行依法治税、保障出口企业退税权利的同时,存在着以下问题:出口退税税制立法层次低;部门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大量的矛盾和冲突;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政策理解不一,在执法过程中对税法规定任意扩大解释,自由裁量权力过大等。由此导致相同争议所面临税务处理结果不同,税企双方容易发生退税争议,企业涉税风险大。本案所涉备案单证是出口企业涉税风险其中一种,出口企业所涉单证种类多,来源广,法律形式要求严格,企业应做好内控防范制度,完善单证备案制度。当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认定出口企业备案单证虚假进行税务处理时,企业应积极進行申辩,全面、准确把握出口退税政策,化解涉税风险,将税务争议解决在最前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