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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调查是《消防法》赋予消防监督机构的一项法定职责,是消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火灾一旦发生,不仅要查清起火原因,而且还要总结经验教训,研究预防措施,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还要根据其性质的不同、情节轻重以及造成危害后果的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火灾调查工作稍有不慎则可能导致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发生,尤其是对程序、证据、定性、依据有争议时,所引起的行政诉讼将有可能使消防监督机构站在被告席上。因此,火灾原因调查工作是我们消防监督机构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