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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化部委托,由国家图书馆组织起草的《古籍普查规范》、《古籍特藏破损程度定级标准》等6个中国古籍保护相关标准规范日前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发行。这使得中国的古籍保护工作今后将有章可循。
中国是造纸术与印刷术的故乡,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先人为我们留下了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珍贵的文献资料不仅在学术资料、艺术代表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而且因为是实物而具备特别重要的历史文物价值,是“维系民族文化的命脉”。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国各类图书馆、博物馆、文物管理单位共收藏有3000多万册古籍文献。这些古籍文献由于年代久远,又历经天灾人祸,有30%以上存在着残破现象,需要修复的古籍超过1000万册件,其中需要进行抢救性修复的珍贵古籍约有20万册件。与上述古籍保护状况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们对于文献古籍这类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珍贵、不可再生的载体,从来没有进行过普查,家底不清,状况不明;各地的保存、保护工作各自为战,参差不齐;有些单位的修复理念也有待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古籍保存状况令人担忧。
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加强古籍的保护工作,继2002年的“中华再造善本工程”之后,2005年春天,文化部、财政部又启动了“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希望通过这一工程,对现存古籍的存藏环境加以改善,对破损古籍有计划地进行修复,以便对原件实施原生性保护。考虑到现存古籍数量繁多,情况复杂,要有效实施这一计划,就要对古籍进行全面普查,不仅弄清总的存量,而且需要确定具体册件的相应等级,摸清其破损成因、破损形式、破损程度,从而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有鉴于此,制定有关的标准规范就显得迫在眉睫。
在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标准规范终于浮出水面。此次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包括《古籍普查规范》、《古籍定级标准》、《古籍特藏破损程度定级标准》、《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5个,基本涵盖了中国古籍保护基础性工作的方方面面。
《古籍定级标准》(WH/T 20—2006)
——规定了古籍基本术语和定义,以及古籍的级别和等级。适用于全国各类型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感知保护、整理和利用工作,同时从出版、教育、科研及国内外相关业务单位使用。
《古籍普查规范》(WH/T 21—2006)
——规定了普查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古籍普查工作要求和古籍普查人员条件等内容。
《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WH/T 22—2006)
——规定了划分古籍特藏破损级别的方法。
《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WH/T 23—2006)
——规定了古籍修复、古籍装订、修复档案、修复工作单、工作间基本要求、修复材料、修复机械、质量要求、常见各式装帧书籍修复质量要求、质量等级、检验等内容。
《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 24—2006)
——规定了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的温湿度要求、空气净化要求、光照和防紫外线要求,以及书库建筑、消防、安防等与文献保护和安全相关的基本条件。
中国是造纸术与印刷术的故乡,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先人为我们留下了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珍贵的文献资料不仅在学术资料、艺术代表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而且因为是实物而具备特别重要的历史文物价值,是“维系民族文化的命脉”。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国各类图书馆、博物馆、文物管理单位共收藏有3000多万册古籍文献。这些古籍文献由于年代久远,又历经天灾人祸,有30%以上存在着残破现象,需要修复的古籍超过1000万册件,其中需要进行抢救性修复的珍贵古籍约有20万册件。与上述古籍保护状况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们对于文献古籍这类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珍贵、不可再生的载体,从来没有进行过普查,家底不清,状况不明;各地的保存、保护工作各自为战,参差不齐;有些单位的修复理念也有待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古籍保存状况令人担忧。
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加强古籍的保护工作,继2002年的“中华再造善本工程”之后,2005年春天,文化部、财政部又启动了“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希望通过这一工程,对现存古籍的存藏环境加以改善,对破损古籍有计划地进行修复,以便对原件实施原生性保护。考虑到现存古籍数量繁多,情况复杂,要有效实施这一计划,就要对古籍进行全面普查,不仅弄清总的存量,而且需要确定具体册件的相应等级,摸清其破损成因、破损形式、破损程度,从而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有鉴于此,制定有关的标准规范就显得迫在眉睫。
在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标准规范终于浮出水面。此次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包括《古籍普查规范》、《古籍定级标准》、《古籍特藏破损程度定级标准》、《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5个,基本涵盖了中国古籍保护基础性工作的方方面面。
《古籍定级标准》(WH/T 20—2006)
——规定了古籍基本术语和定义,以及古籍的级别和等级。适用于全国各类型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感知保护、整理和利用工作,同时从出版、教育、科研及国内外相关业务单位使用。
《古籍普查规范》(WH/T 21—2006)
——规定了普查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古籍普查工作要求和古籍普查人员条件等内容。
《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WH/T 22—2006)
——规定了划分古籍特藏破损级别的方法。
《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WH/T 23—2006)
——规定了古籍修复、古籍装订、修复档案、修复工作单、工作间基本要求、修复材料、修复机械、质量要求、常见各式装帧书籍修复质量要求、质量等级、检验等内容。
《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 24—2006)
——规定了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的温湿度要求、空气净化要求、光照和防紫外线要求,以及书库建筑、消防、安防等与文献保护和安全相关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