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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法律进化理论借助的是启蒙运动晚期哲学和自然科学领域进化论假说的成果,结果呈现出一种简单粗糙的"单项式上升运动"。尽管这在法律史上是一次革命,但是接下来的实证研究已经证明了它的局限性。本文从18世纪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到20世纪初威格摩尔的《法律行星系统进化》,分析了四位代表人物与其著作以及百年进化论法哲学发展的轨迹,由此证明从孟德斯鸠到威格摩尔,进化论法哲学取得了一次革命性的飞跃:法律"系统"进化论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