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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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一开始是我们三个人在当时叫做凯米尔·塞尔斯的地方,这个地方位于婆罗洲东北岸的山打根湾,而婆罗洲到新加坡的水路,坐船要航行一个礼拜。时间是下午差不多两点钟,那时的塞尔斯热得跟一个烤箱似的。外面,从小山那边下过来的大雨如注般倾泻在巴哈拉沙石崖上。
  我们三人是黑子古比珀,汽船代理人马瑟森和来自B·N·B公司的我。
  “我遇见了一个古怪的家伙。”古比珀说道。
  古比珀那天刚从一条内陆河上走了两个礼拜才回到家里,他乘坐的是一条马来帆船,而那条内陆河位于卡扬河的上游,在那个地方,尽管已有贸易和宗教存在,但还是有一些未开化的野人。他回到了家里,很高兴又可以安心地喝酒了。
  他嗜酒如命。他的肚子简直就是一个酒桶。
  “我从来都不知道那个家伙叫什么名字,”他说,“我们就叫他史密斯吧,他——”
  这时我插了一句:“等一下。”坐在角落里那张桌子旁的一个家伙站起身,朝这边走了过来。我们到的时候这个家伙就已经满腹心事地坐在那儿了。他是个白人,不过是个很古怪的白人,满脸浓密的胡子使他看上去像个印度人,而他的胡子又掩盖了他的种族和年龄。也有可能是个无家可归的穷光蛋,不过这让人听起来挺心酸的。在婆罗洲极少有白人是正儿八经的穷光蛋。有些人在纵情饮酒,其他的人则为热病,思乡,炎热,暴雨和无聊所困。
  他走过来冲我们点了点头说:“没日没夜的干活我已经坚持不下去了,所以我才来请求加入你们。当然,不该这样子的。可公司里面实在是太恐怖了,我也受够了。就我一个人。可以吗?”
  你根本就不可能拒绝他。白人就是白人,即使满脸胡须两眼无神。我把身子向后靠了靠,给他拉过来一把椅子。我们又要了一些酒。
  “这就是你要讲的那个故事吗,古比珀?”马瑟森鼓励古比珀继续讲下去。
  古比珀从衣兜里摸出一个小烟袋——我注意到是个新烟袋——然后把烟管装了进去。“我们就叫他史密斯吧。这个故事是我从卡扬那个地方的一个小村庄里听来的。那个地方出产钻石,这你们是知道的——颗粒比较小,不怎么值钱,不过真是多如牛毛,因此史密斯决定去搞一些。”
  古比珀这个人你可能喜欢他,也可能不喜欢他。大多数人都不喜欢他,不过他无所谓,他是个身材高大,自命不凡的家伙,他对自己的欣赏足以弥补别人对他的厌恶。虽然我说过他晒得黑黝黝的,但他有好多事儿不好讲出来。几年前他到山打根湾去的时候是一艘货船的船主兼船长。他后来就躲起来了,把船卖掉了,跑到一个酿造酒精的农场上去干活,然后在迫不得已之下租了块地,结果却发了财。他经常喝得烂醉如泥。
  他四处旅行,给别人讲一些烂七八糟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是其中之一。
  “你们知道,我到了那个地方,四周查看,寻找原料。”他把杯子里的酒喝干后往杯子里吐了一口烟,笑了笑。大胡子慢慢地呷着酒,眼睛盯着古比珀。
  “史密斯这个家伙想要钻石。他听说就在那个小村庄里有大量的钻石——一个叫马卡利的老家伙经营着那个地方。他说的没错,那里确实有巨大的财富,可是他太晚了。一个名叫菲浦斯的家伙抢在了他的前面。他是个年轻小伙儿,一个老实的生意人——属于呆板、苦干的那一种。当然,史密斯很差劲。就跟我一样。”
  他自己笑了笑。马瑟森抬了抬一只眼皮朝我这边瞥了一眼,这一切做得相当安全,因为当时古比珀已喝得醉醺醺的,没注意到那个陌生人抽着烟坐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不过他的两只眼睛看上去就像金环蛇那黄脑袋上的两只眼睛一样机灵。
  “菲浦斯这个家伙到那儿已经有一星期了,”古比珀说,“而且卡扬人都很喜欢他。当然,尊不尊敬他们由史密斯自己决定。这只不过是个常礼而已。不过史密斯听说过那里的钻石,听说过一个叫菲浦斯的年轻人已经把那儿整个儿买下来了,而且这个人干起活来极用心思。你们几个见过榔色豆吗,一种有毒的东西?”
  “见过它的果实,”马瑟森说道,“味道跟李子的一样。”
  “我说的不是那一种,”古比珀说,他笑起来很难看,“是那个地方生长的一种矮小的植物。一种豆子,大小跟形状都和利马豆差不多,我见过,很脆。晒干了放在手里是粉末状的。含致命的毒素。它是我所知道的毒性最大的一种。呃……史密斯采集了一些并把它们晒干了,想带回去——我是说,他想带回来。他把它们放在了菲浦斯的帐篷里面。”
  你可以从古比珀难看的笑容和布满血丝的双眼中看得出来,他喝醉了。醉不醉他总是那么幽默。
  我对那个来自海南岛的服务员打了个手势,不过大胡子抢在了我前面。他说:“这次我请客。”然后就站起身来。他两腿很长,跟个螳螂似的,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
  他自己又要了些酒回来坐下,之后是片刻的沉寂。古比珀把杯子放在他结实的双手里转来转去地握着。这时有人用指头轻轻敲了一下我的肩膀,我皱起眉头,转过脸去一看,发现是满面憔悴的爪哇伦凯末尔·塞尔。
  “威尔克斯先生,”塞尔说,“我想问您一个问题。私人问题。”
  我是他的老顾客了。我们走到房间的另一头,他摊开满是皱纹的手,手里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
  “那个人——他没告诉我叫什么名字——他拿给我这个作酒钱。他说这个东西很值钱。我收下了,但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值钱。我以前也从未见过他。可能他是在骗我。”
  我盯着这颗石头,强压着想转过身去瞧一眼大胡子的念头。我想:“实在太奇怪了,他走到我们桌边去的时候是那么一副模样,也没说叫什么名字。”这是一块未经切割的钻石。
  这样的钻石在海边可是找不着的。
  我又坐了回去,听见古比珀正在说:“史密斯这个年轻人去了老家伙马卡利那儿,带去了荒诞无稽的故事,那个故事真是天才编造出来的。他对马卡利说菲浦斯的医术很差劲。菲浦斯是世上最恶毒的江湖医生——简直就是个巫医,你们都知道——没有谁比他更恶毒了。菲浦斯极有可能在算计着给整个村庄施上巫术。然后毁了这个小村庄,所以去调查一下这件事或许是个不错的主意。你们知道,你可以让那些头脑简单的人相信任何样的事。”
  大胡子插了一句:“你能吗?”
  “如果你有史密斯那么聪明的话你就可以。”古比珀说。“这样,卡扬人设下圈套把菲浦斯引到了帐篷外面,并且把帐篷里的所有东西都翻出来了。当然,他们找到了那些毒豆。这下可好了。”
  “他们——把他杀了?”
  “不用多说,他们没有杀他。他们不敢,因为地方森林巡护官员的巡查太频繁了。没有杀他……他们只是把他赶出去了。脱了他的靴子和裤子,然后把装榔色豆的袋子挂在他脖子上,让他马上滚开了。”
  马瑟森打了个颤栗。大胡子从他酒杯上方望了过去,嘴里呼出的气在酒里面吹出了几个泡泡,眼中抑制着怒火。
  这时我说:“当然,他没有任何生存的机会。丛林,蚊虫,热病,毒蛇,饥饿……”见古比珀发笑,我又补充了一句:“史密斯弄到钻石了吗?”
  “以极低的价钱买的。史密斯真是个精明的家伙。”
  马瑟森说:“一场危险的游戏。他可能是低估了菲浦斯这个家伙的运气。”
  “什么?”
  “要是走运的话,菲浦斯会碰到友好的村民。”
  古比珀将林子里的酒喝干后仰天大笑一声。“独自一人,两手空空,除了晒干的毒豆之外也没什么吃的东西,他能斗得过丛林吗?别逗我了!”
  “有一样东西叫正义,古比珀,”我说,“正义有时能赐予一个人坚持下去的力量。”
  这一次他摇了摇头,皱起了眉头。“很可能是他吃了那些榔色豆提前结束了自己的痛苦吧。不管怎么说,这样做都不失为明智的选择。一颗毒豆就够了。”
  半晌无语。
  大胡子说:“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我想他应该把那些豆子储存起来了。”
  “什么?为什么储存起来呢?”
  “为了史密斯。”说着他站起来,走了。
  那个家伙让我一看就起鸡皮疙瘩,所以我很高兴看到他走了。我把杯中的酒喝完后看了看表,然后对马瑟森说:“喝好了吗?”我又对古比珀说:“很抱歉,我该走了,因为我还有点活儿要干——”然后,我瞪大了双眼盯着古比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好像不大对劲。他宽阔的脸庞面如土色,满头大汗。他像块木头一样定在那里,眼睛盯着大胡子离开时留在桌子上的一件东西。
  是一个烟袋,旧的。我伸出手去拿这个烟袋,目光却落在了古比珀的酒杯上。
  他的酒杯里面有个什么东西,反正不是酒。一颗棕黄色的小东西,只溶解了一半,形状像利马豆,贴在他的杯子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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