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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对《诗经》作“正乐”的工作,其目的是要使“《雅》、《颂》各得其所”,这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是从音乐风格的差异明确分《雅》、分《颂》的依据,这是就“辨体”而言;其二是从诗的使用场合、方式等方面使《雅》《颂》“各得其所用”,这是就“明用”而言.两个层面结合,正是孔子音乐思想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