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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随着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在全国停止和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实施,我国房地产市场进入繁荣期,与此同时,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的契税出现了快速增长,逐渐成为地方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以山西省为例,2000年全省契税入库规模仅为0.43亿元,到2015年已达到30.1亿元,其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也相应从0.6%提高到3.37%,年均增长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