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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11年我省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一大批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较好发挥了在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大量公共租赁住房的建成投用,个别地方产权不明晰、后期管理不规范,以及因渠道不通导致公共租赁住房资产沉淀、资金不能回笼等问题日益突出,没有形成良性发展机制,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可持续运营能力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