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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是一项规模宏伟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动态有序的发展中达到协调平衡,才能对社会经济的繁荣、跃进发生其规模效益。根据这一总体认识,笔者认为,现在,在继续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法律调节手段进行研究并采取切实对策的同时,必须对科学技术的法律地位重新认识,必须对知识分子的法律地位重新认识,必须对科技法制高度重视,确认它在宪法中应有的地位。这些都是法制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