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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存在教育理念滞后、实践教学流于形式、部分教师实践教学经验不足等问题,无法满足法治国家建设、全球化、区域经济发展对实务型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针对于此,地方高校应探索一条"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的新模式,深化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为区域社会发展培养出高水平的实务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