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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通工程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之下,获得一定的发展,而做好招投标工作可以有效促进公路质量的提升,本文在探讨公路工程招投标发展历程的基础之上分析了如何提升公路工程招投标的质量促进工程质量提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在公路工程在招标过程中不仅要对相关单位的总体工程报价进行评估,还要对其施工资质以及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最后的中标单位。所以,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方应该重视对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展现,并真实的做好相关的工程报价以及自身资质汇报。招投标的特点是,单一的招标方设定包括功能、质量、期限、价格为主的标的,约请若干投标方通过投标进行竞争,招标方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其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合同实现标的。
1、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发展史
工程招投标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早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一直是实行概预算定额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操作简单,标准统一,但由于这种计价模式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施工企业追求技术进步和提高管理水平的能动性,对建设单位而言很难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造价控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公路项目迅速增长,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工程建设开始与国际接轨,开始出现世行和亚行贷款进行公路项目建设,这就要求按照国际竞争条款进行国际公开招标,迫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学习和掌握国际竞争性招标的条款。1984年以来,随着我国世行及亚行贷款公路建设项目的成功招标,国内一些公路建设项目也开始使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工程发包,招投标管理制度也以其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优势以及对质量、进度、投资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管理特点,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我国的公路工程项目中广泛实施。
目前,我国公路工程中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市场交易的工程比例已经上升为70%,招投标已经成为了目前市场上的公路工程的主要交易方式,并且各个地区都成立了专门的招投标机构,使得这种制度更加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2、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在高速公路工程的投标当中从经济学的角度上出发。表明市场的竞争性有利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在现行买方市场主导的大背景下,良性的竞争加快企业引进高科技技术的步伐。从而不断的学习新建造方案,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不断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提高劳动效率,提升制造质量,减少制造成本,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率。而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无法避免的会出现优胜劣汰的客观现象,使得大量的资源向拥有高技术水平的企业集中,因此会使得相關单位的规模经济扩大,这不但有利于社会资源利用率的增长和还能够使原材料的成本的大大降低。但在市场交易当中如果出现买卖双方分配资源比例不当时,则会出现过度竞争的恶性循环,从而出现低价抢标的问题大大影响了交易的公平性,使得社会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分配利用。所以必需要建立合理的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方案,因此要制定以下措施就是通过严格的资格考核和采取必要的招标措施。而相关的市场准入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应该在进行市场竞争中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条款,同时还要取得相应的技术条件作为市场竞争的优势和社会经营的条件,从而起到了限制低竞争力单位的发展,从而更有利于市场的进步,减少低价抢标现象的出现和社会交易中利用率降低的问题,同时还要确保工程的合同价格能够符合市场的发展规律。
3、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之中工程管理措施
3.1、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制度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中整个招投标管理过程的监督,加大审计、稽查、监察、检查等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若有投标人或利害相关者投诉举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已决定受理的,受理单位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暂缓确定中标人,并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制度,将本部门负责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向社会公布。对招投标违法案件处理终结后,按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传至有关部门及相关网站上,将处罚信息予以公示,以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失信惩戒和警示力度。
3.2、完善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方法
目前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方式尽管历经数次修改,但是依然存在着大量不够完善之处,从而给某些人以可乘之机,运用其中的不够完善之处作出大量文章,或是办法自身就具有一些漏洞而造成了招投标信息发布的途径不够顺畅,一些信息不够公开,从而严重影响到公开招标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因此,今后依然需要更多地积累经验,通过调查研究,针对目前刚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与创新,从而切实杜绝各类不公正现象。
3.3、引入有限低价评标法
在中国公路工程项目的市场化进程之中,总结开始阶段的最低评标价法所具有的不足之处,笔者觉得引入有限低价评标法就能很好地消除最低评标价法产生的弊端。它立足于加强资格预审,取消人为因素以及专家打分之比例,弱化业主具有的标底作用,从而加大标底具有的不确定性,运用现场开标和定标等方法有效地杜绝目前公路工程招投标中所出现的不足之处,从而有利于在公路工程市场营造出较好的招投标环境。
3.4、中标后合同条款的签订应严谨、细致、工期合理
3.4.1、合同条款严谨、全面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应明确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条款中语言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另外,要对合同全部内容仔细阅读和审查,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严谨性和周密性,保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重视承包方有关义务的条款和支付、质量、工期、变更索赔等条款,尽量减少甲乙双方责任不清日后扯皮的现象,造成不必要的造价上升。
3.4.2、工期合理施工工期变化时,会引起工程劳动量(人工与机械)的变化。市场中的物价是波动的,材料价格会随工期的长短而有所区别。同一工程项目,工期不同,工程成本就不同。因此,合理的施工进度安排,能最大限度地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使施工单位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要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全面管理,必须开展对其造价、工期、质量三个要素的集成管理,这三者任何一个变动都会影响整个工程费用的变动。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让工期尽可能短,造价尽可能低,找到两者的最佳结合点,通过确定最佳工期,达到最低的控制工程造价,才是我们要找的理想状态。缩短建设工期主要包括需要安装设备和安装工程在内在建项目的自然磨损和无形磨损,建设期内的贷款利息支出和价格上涨支出,能减少建设成本中相对固定成本的支出,因而有利建设工程造价的降低。
3.5、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招投标法明确列举了各种违反规定及处罚措施,而且各地政府均设置了相应的监管部门。但在实施过程中很少有单位或个人因为招投标的不规范行为而受到处罚,由于政策只是流于形式而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不能引起当事人足够的重视。这就需要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工作到位,严禁行政干预、项目程序不合法、资金不到位即进行招标等现象发生。要对招标的全过程进行备案,不管何时何事出问题,都有案可查。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维护法律尊严,维持建设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
3.6、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建立信用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开发,招标代理机构以其技术力量强、专业分工细、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公路招投标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招标代理机构恶意竞争,鱼目混珠的现状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市场的管理秩序,给国家利益造成极大危害,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我们应从准入门槛、管理制度、人员素质、工作业绩、社会评价等方面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考核,就像对施工单位建立承包商名录一样对招标代理机构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引导招标代理机构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上来。
4、结语
综上所述,为确保公路工程市场能够得到健康而有序的发展,一定要确保招投标全过程均受到法律之保护与约束。开展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与公正。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定要切实遵循法律法规,切实规范招投标程序,形成有效的监控体系,从本质上防止公路工程招标投标中出现不正当竞争。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经济效益,以确保项目的质量。
参考文献
[1]侯波.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及确定方法与控制模式研究[D].长安大学,2010.
[2]张少锦.公路建设规范化管理技术体系研究与应用[D].中南大学,2012.
[3]徐珂.有限低价评标法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的探索[D].郑州大学,2006.
[4]陈宜.公路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前评估研究[D].天津大学,2012.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在公路工程在招标过程中不仅要对相关单位的总体工程报价进行评估,还要对其施工资质以及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最后的中标单位。所以,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方应该重视对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展现,并真实的做好相关的工程报价以及自身资质汇报。招投标的特点是,单一的招标方设定包括功能、质量、期限、价格为主的标的,约请若干投标方通过投标进行竞争,招标方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其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合同实现标的。
1、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发展史
工程招投标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早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一直是实行概预算定额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操作简单,标准统一,但由于这种计价模式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施工企业追求技术进步和提高管理水平的能动性,对建设单位而言很难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造价控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公路项目迅速增长,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工程建设开始与国际接轨,开始出现世行和亚行贷款进行公路项目建设,这就要求按照国际竞争条款进行国际公开招标,迫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学习和掌握国际竞争性招标的条款。1984年以来,随着我国世行及亚行贷款公路建设项目的成功招标,国内一些公路建设项目也开始使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工程发包,招投标管理制度也以其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优势以及对质量、进度、投资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管理特点,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我国的公路工程项目中广泛实施。
目前,我国公路工程中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市场交易的工程比例已经上升为70%,招投标已经成为了目前市场上的公路工程的主要交易方式,并且各个地区都成立了专门的招投标机构,使得这种制度更加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2、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在高速公路工程的投标当中从经济学的角度上出发。表明市场的竞争性有利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在现行买方市场主导的大背景下,良性的竞争加快企业引进高科技技术的步伐。从而不断的学习新建造方案,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不断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提高劳动效率,提升制造质量,减少制造成本,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率。而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无法避免的会出现优胜劣汰的客观现象,使得大量的资源向拥有高技术水平的企业集中,因此会使得相關单位的规模经济扩大,这不但有利于社会资源利用率的增长和还能够使原材料的成本的大大降低。但在市场交易当中如果出现买卖双方分配资源比例不当时,则会出现过度竞争的恶性循环,从而出现低价抢标的问题大大影响了交易的公平性,使得社会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分配利用。所以必需要建立合理的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方案,因此要制定以下措施就是通过严格的资格考核和采取必要的招标措施。而相关的市场准入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应该在进行市场竞争中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条款,同时还要取得相应的技术条件作为市场竞争的优势和社会经营的条件,从而起到了限制低竞争力单位的发展,从而更有利于市场的进步,减少低价抢标现象的出现和社会交易中利用率降低的问题,同时还要确保工程的合同价格能够符合市场的发展规律。
3、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之中工程管理措施
3.1、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制度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中整个招投标管理过程的监督,加大审计、稽查、监察、检查等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若有投标人或利害相关者投诉举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已决定受理的,受理单位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暂缓确定中标人,并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制度,将本部门负责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向社会公布。对招投标违法案件处理终结后,按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传至有关部门及相关网站上,将处罚信息予以公示,以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失信惩戒和警示力度。
3.2、完善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方法
目前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方式尽管历经数次修改,但是依然存在着大量不够完善之处,从而给某些人以可乘之机,运用其中的不够完善之处作出大量文章,或是办法自身就具有一些漏洞而造成了招投标信息发布的途径不够顺畅,一些信息不够公开,从而严重影响到公开招标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因此,今后依然需要更多地积累经验,通过调查研究,针对目前刚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与创新,从而切实杜绝各类不公正现象。
3.3、引入有限低价评标法
在中国公路工程项目的市场化进程之中,总结开始阶段的最低评标价法所具有的不足之处,笔者觉得引入有限低价评标法就能很好地消除最低评标价法产生的弊端。它立足于加强资格预审,取消人为因素以及专家打分之比例,弱化业主具有的标底作用,从而加大标底具有的不确定性,运用现场开标和定标等方法有效地杜绝目前公路工程招投标中所出现的不足之处,从而有利于在公路工程市场营造出较好的招投标环境。
3.4、中标后合同条款的签订应严谨、细致、工期合理
3.4.1、合同条款严谨、全面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应明确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条款中语言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另外,要对合同全部内容仔细阅读和审查,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严谨性和周密性,保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重视承包方有关义务的条款和支付、质量、工期、变更索赔等条款,尽量减少甲乙双方责任不清日后扯皮的现象,造成不必要的造价上升。
3.4.2、工期合理施工工期变化时,会引起工程劳动量(人工与机械)的变化。市场中的物价是波动的,材料价格会随工期的长短而有所区别。同一工程项目,工期不同,工程成本就不同。因此,合理的施工进度安排,能最大限度地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使施工单位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要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全面管理,必须开展对其造价、工期、质量三个要素的集成管理,这三者任何一个变动都会影响整个工程费用的变动。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让工期尽可能短,造价尽可能低,找到两者的最佳结合点,通过确定最佳工期,达到最低的控制工程造价,才是我们要找的理想状态。缩短建设工期主要包括需要安装设备和安装工程在内在建项目的自然磨损和无形磨损,建设期内的贷款利息支出和价格上涨支出,能减少建设成本中相对固定成本的支出,因而有利建设工程造价的降低。
3.5、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招投标法明确列举了各种违反规定及处罚措施,而且各地政府均设置了相应的监管部门。但在实施过程中很少有单位或个人因为招投标的不规范行为而受到处罚,由于政策只是流于形式而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不能引起当事人足够的重视。这就需要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工作到位,严禁行政干预、项目程序不合法、资金不到位即进行招标等现象发生。要对招标的全过程进行备案,不管何时何事出问题,都有案可查。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维护法律尊严,维持建设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
3.6、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建立信用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开发,招标代理机构以其技术力量强、专业分工细、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公路招投标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招标代理机构恶意竞争,鱼目混珠的现状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市场的管理秩序,给国家利益造成极大危害,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我们应从准入门槛、管理制度、人员素质、工作业绩、社会评价等方面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考核,就像对施工单位建立承包商名录一样对招标代理机构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引导招标代理机构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上来。
4、结语
综上所述,为确保公路工程市场能够得到健康而有序的发展,一定要确保招投标全过程均受到法律之保护与约束。开展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与公正。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定要切实遵循法律法规,切实规范招投标程序,形成有效的监控体系,从本质上防止公路工程招标投标中出现不正当竞争。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经济效益,以确保项目的质量。
参考文献
[1]侯波.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及确定方法与控制模式研究[D].长安大学,2010.
[2]张少锦.公路建设规范化管理技术体系研究与应用[D].中南大学,2012.
[3]徐珂.有限低价评标法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的探索[D].郑州大学,2006.
[4]陈宜.公路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前评估研究[D].天津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