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尽管守法的重要性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但是在理论层面仍存在一些误区。首先,知法并不是守法的前提,知法也不能必然导致守法;其次,积极守法并不是消极守法的高级阶段,常态下二者是并存的,甚至是以消极守法为主;最后,守法也并不完全是衡量成本和收益的结果。因此,在实现全民守法的路径选择上,首要的是加强道德建设,而树立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