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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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也说不清它的形状。从有形到无形,那是亿万年的侵蚀、风化、搬运、堆积;从无形到有形,用手团一团,它就圆,用手拍一拍,它就扁。
  谁也说不清它的颜色。黑的、黄的、褐的……世上最斑斓的色彩,都在它身上绽放。
  谁也说不清它的硬度。它软得可以被人抓在手里,捏成随意的形状,它又硬得可以支撑起万丈高楼。
  它被叫做土地。它曾被人称做母亲。
  她哺育着无数的生命。动物,植物,微生物,都是她的儿女。人类是它的儿子,是她最宠爱的儿子。她之所以宠他,是因为他聪明,因为他曾经顺从、听话。
  他聪明,他会思考,他能够用智慧创造出土地所不能直接提供给他的东西。土地很欣赏他的聪明才智,于是将所有能给予他的东西都毫无保留地给了他。
  他顺从,他对土地曾经是那么敬重。他知道土地是他赖以生存的根基,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土地赐予他的。于是,他本本分分地在土地上劳作、收获。
  但是,当人类渐渐长大,他开始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他残忍地杀戮自己的兄弟姐妹,他无情地搜刮土地母亲的财富。他大搞形象工程,想给自己长脸,却不惜把养育他的母亲弄得面目全非。他不顾后果地开发,把净土垦成耕地,又把耕地变成工地,再把工地变成“荒” 地。他自以为是很好的化妆师,他在泥土的脸上涂上了混凝土,让好好的一张脸变得僵化,他认为这样很好看,却把土地弄得快要窒息。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繁华的都市里,挤挤的人头一抓一大把,林立的高楼一抓一大把,而要抓一把新鲜的土却很难;污浊的空气一吸一大口,沧人的烟尘一吸一大口,而要吸一口泥土的清新气息却很难。寸土寸金,这是土地的幸运,还是土地的不幸?脚不沾泥,这应该是一种生活的向往,还是生活的悲哀?在硬得只有钢筋水泥的世界里,生存着的人究竟要到哪里寻找一方柔软的土地?没有风,没有沙,但土地依然荒漠化。在凝固了的“土地”上,已找不到曾在石缝间生活过的生命。
  吃粮食的人多了,能长粮食的土地少了;住着的高楼多了,能建高楼的土地少了。大规模的现代化工程建设,换来的却还是供不应求的紧缺,这不值得深思吗?
  盖起一幢高楼,埋葬一片土地。在坟墓上栖息,是一种什么滋味呢?
  请珍爱土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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