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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环保公民性格,就是作为一种发展观念,参与不保和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官方要求、行政指令,而是公民发自内心的一种精神自觉,以及不约而同的公共责任担当.环保事业不仅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事情,更是公民责任和道德品质的体现;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更要给予货真价实的“实践兑现”;不仅属于社会属性,更是公民自我精神良生发展的必然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