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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发[2019]2号2019年1月10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备案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