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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对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建议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决策,这是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因此,如何加强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是当前亟待解决课题之一。
一、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共有13个乡镇、110个自然村,全县农业人口11.59万人,占总人口的78.7%,农业产值70311万元,占总产值的36.3%;现有农村金融营业网点20家(不含城区的金融营业网点)。截止2008年9月底,农业存款9922万元,农业贷款及乡镇企业贷款22520万元。据调查,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严重缺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金融机构绝对数量偏少
近年来的银行体制改革,使商业银行大部分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只留农村信用社孤军奋战,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严重不足。据调查:我县是平均每3874人拥有1家金融营业网点。城区是每1668人拥有1家金融营业网点,而农村是5795人才拥有1家金融营业网点。
2 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
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而金融部门缘于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信贷权限上收、资金外流严重等因素,信贷服务功能锐减。统计显示:截止9月底,我县的农业贷款及乡镇企业贷款共22520万元。仅占贷款总额的27.15%。
3 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单一,服务功能弱化
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猛发展和产业化、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而目前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产品主要是存取款、贷款及结算业务等银行传统业务,网上银行、自动柜员机、个人理财、代收代付等新型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在我县农村都是空白,缺少服务品种创新,现行的联保贷款和小额贷款的资金额度又受到限制。金额小、品种少、方式单一、期限短。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4 农业保险越来越萎缩
由于农业保险所固有的赔付率高、回报率低等同题,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加之保险公司在实行商业化经营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近十年来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据调查,我县唯一的农业保险是十多年前由林业集团公司投保遗留的森林保险,每年缴纳的保费仅3,2万元。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1 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应进一步降低、放宽准入资本额等准入条件和范围,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村小额信贷等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努力构建包括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在内的种类多样、覆盖全面、分工明确、有序竞争、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2 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积极开发适合农村金融的服务产品,为广大农村地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比如根据农村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创新抵押资产;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生产有其自身的产业规律,制定灵活的还款期限;根据农村发展的趋势和对金融的需求,实行多样化的贷款类型等,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①对服务于农业的金融部门应在税收、监管标准、再贷款、信贷风险保障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农村金融组织作用,特别是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需要在财政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实行税收减免、降低工商登记费用等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开办困难、运转费用高等问题;②要求商业银行在县域内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存贷比不得低于一定的比例,否则要给予其业务发展以一定的限制,从而引导其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阻止县域资金外流,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资金“失血”问题。
4 要建立金融服务与担保、保险相配套的机制
实践证明,只有将农村金融服务与信用担保、农业保险结合起来,才能减少金融组织风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因此,针对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风险较大的特点,保险公司应尽快建立支农贷款保险机制,创新险种。解除农户、农村企业、金融机构贷款的后顾之忧,从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5 要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随着商业银行逐步撤出农村,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民间借贷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地方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满足了当地居民对金融的需求。这种民间借贷行为,说明正规金融组织尚不能满足老百姓对金融的需求。建议在正规金融不到位的时候,对农村民间金融要积极引导,允许其存在,使其逐步规范。有效地弥补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的不足。
关键词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建议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决策,这是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因此,如何加强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是当前亟待解决课题之一。
一、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共有13个乡镇、110个自然村,全县农业人口11.59万人,占总人口的78.7%,农业产值70311万元,占总产值的36.3%;现有农村金融营业网点20家(不含城区的金融营业网点)。截止2008年9月底,农业存款9922万元,农业贷款及乡镇企业贷款22520万元。据调查,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严重缺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金融机构绝对数量偏少
近年来的银行体制改革,使商业银行大部分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只留农村信用社孤军奋战,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严重不足。据调查:我县是平均每3874人拥有1家金融营业网点。城区是每1668人拥有1家金融营业网点,而农村是5795人才拥有1家金融营业网点。
2 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
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而金融部门缘于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信贷权限上收、资金外流严重等因素,信贷服务功能锐减。统计显示:截止9月底,我县的农业贷款及乡镇企业贷款共22520万元。仅占贷款总额的27.15%。
3 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单一,服务功能弱化
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猛发展和产业化、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而目前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产品主要是存取款、贷款及结算业务等银行传统业务,网上银行、自动柜员机、个人理财、代收代付等新型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在我县农村都是空白,缺少服务品种创新,现行的联保贷款和小额贷款的资金额度又受到限制。金额小、品种少、方式单一、期限短。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4 农业保险越来越萎缩
由于农业保险所固有的赔付率高、回报率低等同题,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加之保险公司在实行商业化经营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近十年来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据调查,我县唯一的农业保险是十多年前由林业集团公司投保遗留的森林保险,每年缴纳的保费仅3,2万元。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1 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应进一步降低、放宽准入资本额等准入条件和范围,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村小额信贷等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努力构建包括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在内的种类多样、覆盖全面、分工明确、有序竞争、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2 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积极开发适合农村金融的服务产品,为广大农村地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比如根据农村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创新抵押资产;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生产有其自身的产业规律,制定灵活的还款期限;根据农村发展的趋势和对金融的需求,实行多样化的贷款类型等,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①对服务于农业的金融部门应在税收、监管标准、再贷款、信贷风险保障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农村金融组织作用,特别是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需要在财政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实行税收减免、降低工商登记费用等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开办困难、运转费用高等问题;②要求商业银行在县域内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存贷比不得低于一定的比例,否则要给予其业务发展以一定的限制,从而引导其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阻止县域资金外流,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资金“失血”问题。
4 要建立金融服务与担保、保险相配套的机制
实践证明,只有将农村金融服务与信用担保、农业保险结合起来,才能减少金融组织风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因此,针对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风险较大的特点,保险公司应尽快建立支农贷款保险机制,创新险种。解除农户、农村企业、金融机构贷款的后顾之忧,从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5 要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随着商业银行逐步撤出农村,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民间借贷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地方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满足了当地居民对金融的需求。这种民间借贷行为,说明正规金融组织尚不能满足老百姓对金融的需求。建议在正规金融不到位的时候,对农村民间金融要积极引导,允许其存在,使其逐步规范。有效地弥补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