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拒绝签署施工合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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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本案例是某工程公司中标某资产公司发包的施工项目后,以未收到中标通知书、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等理由拒绝签署施工合同和赔偿相关损失。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工程公司按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之间的差价给予资产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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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1.了解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的分布及其临床特征.2.应用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图(CFM)评价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方法连续探查本院14年间924例新生儿,观察其各房室、大血管的情况.结果1.新生儿非青紫型心脏病较青紫型心脏病多见,青紫型先心病均为危重复杂型.2.非青紫型心脏病以单纯型室间隔缺损(VSD)发病率最高,其次分别为动脉导管未闭(PDA)、房间隔缺损(ASD)等,PDA的发生率随日龄的增长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