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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了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成员权,成员权中包括农民对集体财产的管理权。即通过民主议定的形式对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决策的权利。针对实践中侵害农民集体成员管理决策权,损害集体财产利益的行为,应当赋予农民提起集体成员派生诉讼的权利。在具体制度构建上,可以借鉴股东派生诉讼,在适格主体、适用情形及法律后果三方面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