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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领域依然是腐败发生的高危行业,建设廉洁工程是新常态下党组织的艰巨任务。面对廉政建设的新问题、新特点,需要探索廉政建设的新机制。本文试从本单位《效能廉政公约》在东湖快速路工程的试点出发,探讨廉政建设的新平台、新体系,从而形成各方单位相互监督、共建共防保廉洁的廉政建设新合力。
[关键词]廉政建设;效能廉政公约
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隶属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单位,是代表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行使管理职责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面对廉政建设新形势,中心党委不断探索廉政建设新机制,形成廉政建设新成果,今年通过《效能廉政公约》在东湖快速路项目二期工程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掌握廉政建设新特点
2015年中纪委半年报“纠四风”,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在县处级、乡科级队伍占绝对比重,查处问题数12632件,处理169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08人。这说明,当前反腐败斗争在中央高压态势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微腐败”突出,礼金、礼卡等问题未能根本杜绝;二是“惯性”使然未能从根本上“刹车”,“礼尚往来”仍禁而不止;三是基层腐败案件多发,在普通科级、一般工作人员占比比较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腐败多发领域要加强防范”,“要注重探索特点,寻求规律,切实加强腐败多发领域和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廉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把反腐败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习总书记的讲话,要求我们在廉政建设中必须探索特点、寻求规律、抓住重点、形成机制。
二、找准廉政建设的新问题
建设领域依然是腐败发生的高危行业。建设、施工、监理、勘察和设计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五方建设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是主导,代表政府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于是成为其余建设主体获得利益的直接对象和主要目标。在开展廉政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难点问题:一是各方建设主体相互之间只有市场化的合同契约关系,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存在管不着、管不到、管不了等问题,难以通过常规的行政隶属方式来管理;二是从行贿受贿角度看,建设单位往往会出现受贿者,其余则往往会出现行贿者,建设单位的主动“守”,往往会变成被动“防”,如果诱惑不断则容易被拉下水,如果抗体不强则会主动利用权力去寻租;三是各方建设主体是以合同契约为纽带形成的管理关系,组织是松散型的、人员是流动的、合作是短期的,各自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廉政建设中难以形成廉政共同体,因此很难达到齐抓共管的整体性功能。
三、探索廉政建设新机制
从廉政建设角度看,最终目标是杜绝行贿、受贿,建设单位人员不以权换钱、权钱交易,其余主体不以贿“养”吏、以贿获利。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在各方建设主体中,形成以工程项目部为基点,各方管理人员“自律”为重点,各方主体党委齐抓共管的新机制。今年中心在东湖快速路项目二期工程试点开展《效能廉政公约》,以强化单位、个人廉政行为严格“自律”,强化各方单位相互监督,形成共建共防保廉洁的新机制。
2015年3月中心党委制定《市政工程效能廉政公约实施办法》(试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五方建设主体党委主要领导联合成立效能廉政公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党委廉政主体责任。在建设工地成立五方建设主体项目管理人员为基础的临时党支部,负责“廉政公约”的具体履行工作。二是确定工作目标。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履行好五方建设主体职责,把“廉政公约”落实到具体工程管理之中,确定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建设高效廉洁工程”的工作目标。三是规定履行主体。公约履行主体为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五方建设主体(BOT项目增加政府委托项目管理单位),形成以建设单位为主体的联动机制。四是明确公约内容。主要包括: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达到目标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工程质量安全达标;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标准,现场文明施工达标;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资金使用符合要求等。五是明确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开展检查、落实整改、报告情况、结果处置等。
四、形成廉政建设新成果
(一)形成廉政建设共识
今年中心通过在东湖快速路项目二期工程试点开展《效能廉政公约》,五方建设主体党委统一思想,认识到《效能廉政公约》的实施,是新常态下五方建设主体适应城市建设管理新要求、建立廉政建设新机制的实践。通过建立廉政共同体,五方建设主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形成建设廉政工程共识,主动把《效能廉政公约》落实到具体工程管理之中,形成共建共防保廉洁的机制。
(二)完善可操作性制度
结合工程建设及内部管理的实际,制定并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等十项内控管理制度及办法。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以制度的监督执行为保证,把各方追逐利益的各种心思和手段,引导到提高效能、开展技术革新、控制政府投资、节约挖潜、强化管理的“正道”上来,特别是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等敏感环节,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该办的主动办,不送礼也会及时办好,不该办的,送再多的礼也坚决不办,消除权力寻租的途径和土壤。
(三)开展系列载体活动
联合参建各方召开党建共建大会,五方建设主体项目责任人签订“效能廉政承诺书”。每月召开五方主体党委联席会,对“廉政公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并形成每月工作报告,上报市建委纪委、监察室。举办廉政教育党课、开展“摆问题”廉政主题恳谈会等廉政文化建设载体活动。在“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对照“廉政公约”的约定内容,加强对“廉政公约”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取得初步经验成果
《效能廉政公约》的实施,使五方建设主体党委廉政建设清除了相互无隶属关系的界限障碍,破解了管不着、管不了、管不到的难题。通过日常载体活动,把腐败问题摆在桌面上,廉政要求讲在当面上,使监督自律落在实处,廉政合力与自律作用大大增强。特别是在今年两个“双节”期间,五方建设主体党委及工地临时党支部带领项目班子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慰问一线民工身上,遏制了相互之间的送礼、请吃、权钱交易等不正当往来,遏制诱惑,守住一线廉政防线。
《效能廉政公约》在东湖快速路工程的试点,搭建了廉政建设的新平台,实现了以公约为载体,廉洁自律与相互监督相结合,使廉政防线前移了,主体责任落实了,廉洁自律到位了,廉政建设在风清气正的建设氛围中取得初步成效。
[关键词]廉政建设;效能廉政公约
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隶属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单位,是代表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行使管理职责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面对廉政建设新形势,中心党委不断探索廉政建设新机制,形成廉政建设新成果,今年通过《效能廉政公约》在东湖快速路项目二期工程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掌握廉政建设新特点
2015年中纪委半年报“纠四风”,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在县处级、乡科级队伍占绝对比重,查处问题数12632件,处理169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08人。这说明,当前反腐败斗争在中央高压态势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微腐败”突出,礼金、礼卡等问题未能根本杜绝;二是“惯性”使然未能从根本上“刹车”,“礼尚往来”仍禁而不止;三是基层腐败案件多发,在普通科级、一般工作人员占比比较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腐败多发领域要加强防范”,“要注重探索特点,寻求规律,切实加强腐败多发领域和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廉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把反腐败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习总书记的讲话,要求我们在廉政建设中必须探索特点、寻求规律、抓住重点、形成机制。
二、找准廉政建设的新问题
建设领域依然是腐败发生的高危行业。建设、施工、监理、勘察和设计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五方建设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是主导,代表政府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于是成为其余建设主体获得利益的直接对象和主要目标。在开展廉政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难点问题:一是各方建设主体相互之间只有市场化的合同契约关系,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存在管不着、管不到、管不了等问题,难以通过常规的行政隶属方式来管理;二是从行贿受贿角度看,建设单位往往会出现受贿者,其余则往往会出现行贿者,建设单位的主动“守”,往往会变成被动“防”,如果诱惑不断则容易被拉下水,如果抗体不强则会主动利用权力去寻租;三是各方建设主体是以合同契约为纽带形成的管理关系,组织是松散型的、人员是流动的、合作是短期的,各自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廉政建设中难以形成廉政共同体,因此很难达到齐抓共管的整体性功能。
三、探索廉政建设新机制
从廉政建设角度看,最终目标是杜绝行贿、受贿,建设单位人员不以权换钱、权钱交易,其余主体不以贿“养”吏、以贿获利。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在各方建设主体中,形成以工程项目部为基点,各方管理人员“自律”为重点,各方主体党委齐抓共管的新机制。今年中心在东湖快速路项目二期工程试点开展《效能廉政公约》,以强化单位、个人廉政行为严格“自律”,强化各方单位相互监督,形成共建共防保廉洁的新机制。
2015年3月中心党委制定《市政工程效能廉政公约实施办法》(试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五方建设主体党委主要领导联合成立效能廉政公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党委廉政主体责任。在建设工地成立五方建设主体项目管理人员为基础的临时党支部,负责“廉政公约”的具体履行工作。二是确定工作目标。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履行好五方建设主体职责,把“廉政公约”落实到具体工程管理之中,确定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建设高效廉洁工程”的工作目标。三是规定履行主体。公约履行主体为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五方建设主体(BOT项目增加政府委托项目管理单位),形成以建设单位为主体的联动机制。四是明确公约内容。主要包括: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达到目标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工程质量安全达标;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标准,现场文明施工达标;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资金使用符合要求等。五是明确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开展检查、落实整改、报告情况、结果处置等。
四、形成廉政建设新成果
(一)形成廉政建设共识
今年中心通过在东湖快速路项目二期工程试点开展《效能廉政公约》,五方建设主体党委统一思想,认识到《效能廉政公约》的实施,是新常态下五方建设主体适应城市建设管理新要求、建立廉政建设新机制的实践。通过建立廉政共同体,五方建设主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形成建设廉政工程共识,主动把《效能廉政公约》落实到具体工程管理之中,形成共建共防保廉洁的机制。
(二)完善可操作性制度
结合工程建设及内部管理的实际,制定并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等十项内控管理制度及办法。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以制度的监督执行为保证,把各方追逐利益的各种心思和手段,引导到提高效能、开展技术革新、控制政府投资、节约挖潜、强化管理的“正道”上来,特别是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等敏感环节,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该办的主动办,不送礼也会及时办好,不该办的,送再多的礼也坚决不办,消除权力寻租的途径和土壤。
(三)开展系列载体活动
联合参建各方召开党建共建大会,五方建设主体项目责任人签订“效能廉政承诺书”。每月召开五方主体党委联席会,对“廉政公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并形成每月工作报告,上报市建委纪委、监察室。举办廉政教育党课、开展“摆问题”廉政主题恳谈会等廉政文化建设载体活动。在“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对照“廉政公约”的约定内容,加强对“廉政公约”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取得初步经验成果
《效能廉政公约》的实施,使五方建设主体党委廉政建设清除了相互无隶属关系的界限障碍,破解了管不着、管不了、管不到的难题。通过日常载体活动,把腐败问题摆在桌面上,廉政要求讲在当面上,使监督自律落在实处,廉政合力与自律作用大大增强。特别是在今年两个“双节”期间,五方建设主体党委及工地临时党支部带领项目班子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慰问一线民工身上,遏制了相互之间的送礼、请吃、权钱交易等不正当往来,遏制诱惑,守住一线廉政防线。
《效能廉政公约》在东湖快速路工程的试点,搭建了廉政建设的新平台,实现了以公约为载体,廉洁自律与相互监督相结合,使廉政防线前移了,主体责任落实了,廉洁自律到位了,廉政建设在风清气正的建设氛围中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