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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颁布后,许多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改制为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国有独资公司的内部审计究竟采取什么样的组织领导体制才能适应国有企业转机建制的需要,从而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固有的职能作用则成了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组织现状的考察,从审计的受托经济责任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角度,阐明了国有独资公司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应该是既要向董事会负责,又要受总经理领导这样一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