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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东平,男,重庆万州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1997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和2008年分别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被遴选为湖北省新世纪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三峡大学“151”人才工程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主要从事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现兼任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湖北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宦昌市涉法涉诉专家组成员、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夷陵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