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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断桥,十有八九会让人联想起西子湖畔“断桥桥不断,残雪雪未残”的浪漫景象。然而8月24日划破哈尔滨清晨的那一声轰隆巨响,着实令人心惊肉跳。哈尔滨阳明滩大桥的引桥发生断裂坍塌,4辆大货车坠落,共造成3死5伤。更让人错愕的是,这可不是一座小河浜上简陋不堪、“积劳成疾”的危桥,而是一座投资18亿,崭新雄伟、通车不到1年,目前我国长江以北地区桥梁长度最长的超大型跨江桥。
频发的公共设施安全事故让老百姓谈路桥色变。据一家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算起,全国共有37座桥梁垮塌,其中13座在建桥梁发生事故,共致使182人丧生,177人受伤。平均每年有7.4座“夺命桥”。仅哈尔滨,今年从8月9日到17日的9天时间,城区发生7起坍塌事故,“地陷门”致2死2伤,2车坠坑。
桥断路陷,以这种惨烈的方式再次敲打我们对安全問题紧绷的神经。
安全的重要性,无需多言。出现安全事故后,一般说来,都会从多角度分析原因,依法依规处置,并提出整套针对性措施。可以说,每次教训不谓不深重,反思不谓不深刻,依法惩处有关责任人包括建设工程安全背后的腐败行为不谓不严厉,问责也早已成为制度,公开透明也屡加强调,法制建设也往往步步紧跟,为什么有时还是出现前“倒”后“陷”再“断”的现象呢?
当然,在中国高速发展的今天,因为建筑工程项目体量大、工期短,从全国范围来看,难以从根本上杜绝部分因抢速度、赶时间造成质量隐患的现象。我们还可以从发展阶段性的特点出发,客观冷静地分析原因,提出通过发展,包括经济社会法治发展来解决的意见。我们也看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从全国范围看,还算偶发事件;同时欣喜地看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总体上已得到遏制。
但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们宁愿把安全形势估计得严峻些,任务紧迫些,而且可能受到安全事故威胁的每一个人,都是不可替代、无法复制的。有媒体称:“未来10年内,中国将以1318座超过152米(约合500英尺)高的摩天大楼总数傲视全球。”可见建设工程领域还将有大规模发展。如何确保已建、在建和将建的建设工程安全,将是一个长期繁重的任务。
还应看到,断裂的大桥可以重建或修复,凹陷的道路可以铺平,但桥断路陷所侵蚀的,是政府公信力。近年来,不仅建设工程领域,食品、劳动、医疗、交通等领域也多发安全问题。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除了最原始、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排第二位就是安全需求,如果安全问题一再“砸”某些地方政府的“牌子”,对其公信力影响或许是不可逆的。
防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必须有新思路。在有关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少出现人大的“身影”。很多时候,不是相关长效管理机制没建立,相关措施和法律法规不完善,而是没能得到始终如一、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因此更多的是监督的问题。也许有人问:政府通过扩大透明度不能推进监督吗?问题是,如果对扩大透明的工作缺乏监督,也可能使其沦为作秀。
我们可以更多地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找动力源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目的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说得白一点,人大、政府和“两院”干事情,都是为我们国家的主人—人民“打工”,把所有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才能真正确保不出问题。简单地说,人民授权于代表,代表授权于人大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再将行政权、司法权分别授予政府和“两院”。体现在监督上,就是人民推动代表、代表推动人大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推动政府和“两院”去改进工作。因此,让监督真正“硬”起来,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加强各项具体制度建设,畅通这个“链条”上的各个环节。与此同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等技术手段,正确引导老百姓都起来监督。如此一来,不仅是桥断路陷问题,也不仅是安全问题,而是种种问题和端倪都会进入人民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
无疑,通过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将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人大,加油!
频发的公共设施安全事故让老百姓谈路桥色变。据一家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算起,全国共有37座桥梁垮塌,其中13座在建桥梁发生事故,共致使182人丧生,177人受伤。平均每年有7.4座“夺命桥”。仅哈尔滨,今年从8月9日到17日的9天时间,城区发生7起坍塌事故,“地陷门”致2死2伤,2车坠坑。
桥断路陷,以这种惨烈的方式再次敲打我们对安全問题紧绷的神经。
安全的重要性,无需多言。出现安全事故后,一般说来,都会从多角度分析原因,依法依规处置,并提出整套针对性措施。可以说,每次教训不谓不深重,反思不谓不深刻,依法惩处有关责任人包括建设工程安全背后的腐败行为不谓不严厉,问责也早已成为制度,公开透明也屡加强调,法制建设也往往步步紧跟,为什么有时还是出现前“倒”后“陷”再“断”的现象呢?
当然,在中国高速发展的今天,因为建筑工程项目体量大、工期短,从全国范围来看,难以从根本上杜绝部分因抢速度、赶时间造成质量隐患的现象。我们还可以从发展阶段性的特点出发,客观冷静地分析原因,提出通过发展,包括经济社会法治发展来解决的意见。我们也看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从全国范围看,还算偶发事件;同时欣喜地看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总体上已得到遏制。
但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们宁愿把安全形势估计得严峻些,任务紧迫些,而且可能受到安全事故威胁的每一个人,都是不可替代、无法复制的。有媒体称:“未来10年内,中国将以1318座超过152米(约合500英尺)高的摩天大楼总数傲视全球。”可见建设工程领域还将有大规模发展。如何确保已建、在建和将建的建设工程安全,将是一个长期繁重的任务。
还应看到,断裂的大桥可以重建或修复,凹陷的道路可以铺平,但桥断路陷所侵蚀的,是政府公信力。近年来,不仅建设工程领域,食品、劳动、医疗、交通等领域也多发安全问题。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除了最原始、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排第二位就是安全需求,如果安全问题一再“砸”某些地方政府的“牌子”,对其公信力影响或许是不可逆的。
防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必须有新思路。在有关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少出现人大的“身影”。很多时候,不是相关长效管理机制没建立,相关措施和法律法规不完善,而是没能得到始终如一、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因此更多的是监督的问题。也许有人问:政府通过扩大透明度不能推进监督吗?问题是,如果对扩大透明的工作缺乏监督,也可能使其沦为作秀。
我们可以更多地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找动力源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目的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说得白一点,人大、政府和“两院”干事情,都是为我们国家的主人—人民“打工”,把所有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才能真正确保不出问题。简单地说,人民授权于代表,代表授权于人大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再将行政权、司法权分别授予政府和“两院”。体现在监督上,就是人民推动代表、代表推动人大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推动政府和“两院”去改进工作。因此,让监督真正“硬”起来,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加强各项具体制度建设,畅通这个“链条”上的各个环节。与此同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等技术手段,正确引导老百姓都起来监督。如此一来,不仅是桥断路陷问题,也不仅是安全问题,而是种种问题和端倪都会进入人民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
无疑,通过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将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人大,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