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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陕政办发[2014]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58号)精神,切实保障林木种苗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