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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对促进监管效能,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于像苏州这样经济较发达地区,由于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间的严重失衡,这种监管还是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难题.截至2005年底,苏州工商局监管的各类企业(含个体户)33万户之多,其中重点企业达1.58万户,约占全部企业的4.65%,而基层工商分局(所)的一线监管巡查人员仅600余人,按两人一个巡查组计算每组平均53户重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