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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3日,根据《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规定,我院申请的两个国家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二级)“中药药理实验室”和“中药制剂实验室”接受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评审。2月22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式下文(川中医药函[2010]15号),批准我院“中药药理实验室”和“中药制荆实验室”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