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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教育督导的问责,明确各级别督导人员的职责并构建完善的督导队伍将有利于督学开展工作。本文立足于台湾地区现有的督导职能体系,重点阐释了台湾地区教育督学的职能及其各县市的督学队伍建设。总体而言,台湾督学的职责包括以下五个方面:拟定教育视导计划并加以修整与实施;监督相关教育法令与政策的执行;双向沟通扮演桥梁的作用;协助学校提升行政与教学效率;撰写视导报告。在队伍建设方面,台湾各县市的督学人数基本达到编制数额的要求,但相对于其视导任务还远远不足。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台湾地区在督学职能及队伍建设上的成果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