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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市人大内司委会同城建环保委和农业与农村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从4月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