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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至“八五”计划时期.吉安县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从1985年的347.8万元增至1995年的687.5万元,接近翻番。但在资金管理上,因习惯于过去“分配—拨转—使用—检查”的做法,资金拨出后.在部门、乡镇、用款单位等环节上被挤占挪用的现象经常发生。一方面财政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一方面投入资金被挤占挪用,这个老大难问题,长期围绕着财政部门。1994年,县财政从近年来一些业务同仁针对性地提出建立专职会计业务中得到启发,决定先对“八五”后两年的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简称粮专资金)实行报帐制。通过实施报帐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