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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补充侦查制度,是一种非常态的诉讼制度,其改进与完善却与刑事诉讼价值息息相关。但在现行法治背景下,退回补充侦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出。笔者以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为视角,详细分析退回补充侦查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原因,重点阐述通过建立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不同的监督制约机制、协调侦检关系等措施,以期有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