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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规则如何体现在民法典中,实为当下民法典制定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决定我国民商合一立法理想能否实现的关键因素。民法典兼具守成和创新两大时代使命:既要规范整合现行民法的内在体系,又要主动处理好民商关系。面对现行民法对商法的各种调整危机,无法依靠制定《商法通则》来化解,进而需要将商事规则科学地安置在民法典中:即通过修改完善民法总则中的基本原则立法、法人制度重构、代理制度的改进以及相关合同制度的修正等路径来实现民商法的有效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