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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研究表明,我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犯罪以暴力型犯罪和财产型犯罪为主,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且再犯现象较为突出;缺乏固定职业、家庭残缺、文化水平较低和亚文化熏毒是形成该人群犯罪的重要原因,而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等因素并未对犯罪及其司法产生明显影响;该地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政策应当借鉴低社会控制理论,在民族照顾问题、地区教育问题、社区重塑问题等方面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