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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农业“三品”工作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监管、稳步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的工作方针,以获证生鲜产品为重点,一手抓生产源头监管,一手抓市场用标规范监察,努力提升品牌公信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同步增长,“三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格规范认证标准
在农业“三品”认证工作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有效实施全程风险控制。坚持监管从认证抓起。将监管意识、风险规避贯穿于农业“三品”认证、管理工作的始终。在认证过程中,严格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标准、规范认证;坚持全程质量控制;坚持成方连片,形成规模。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材料审查关,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抽检关,规范抽检工作行为,切实把好产地环境和产品抽检两道刚性闸门;三是现场检查关,突出加强对生产过程控制和投入品等管理制度的检查,确保企业规范运行,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有效保证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品质量,维护了“三品”品牌的公信力。
目前,全市“三品”获证单位基本建立并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了内部检查员,部分获证单位还建立了全程可追溯管理体系,有效扭转了“重认证轻管理”的倾向。截至2010年6月,全市累计有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企业达71家,有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达71家、144个产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达26家、产品82个;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3家、9个初产品和32个加工品。
二、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我市十分重视“三品”认证和监管工作,2008年以来,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与加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管工作的意见》(榕农[2008]7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三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榕农[2009]07号),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农业“三品”证后监管工作,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着重抓好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各获证单位必须健全和完善从源头到市场全程的符合“三品”生产加工特点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要制度上墙。畜禽养殖业基地(企业)要着重建立健全免疫接种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消毒制度、药物使用制度、饲料使用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种植业基地(企业)要着重建立健全肥料、农药等投入品使用与管理制度。
二是狠抓生产过程监管。认证是手段,不是目的。市场青睐的产品不是认证出来的,是严格生产出来的。因此,“三品”质量的保障,关键是要把好生产关,对生产各环节进行严格监控。为此,我们要求获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严格按照“三品”所规定的生产标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农药、兽药、肥料等,并做好上市农(畜)产品的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停药期)工作,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制定了统一的生产记录档案格式,下发各认证企业参照执行。要求凡是通过认证的“三品”企业(基地)都必须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并对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承担责任。
三、抓好年检抽检r作
每年我们都认真按照《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检查若干规定》和《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科学制定年检计划。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和产品质量抽检制度,突出产地环境、生产操作规程、质量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证书标志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年检不予通过;对拒不整改,按程序上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建议取消认证证书。2009年完成了全市63家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和25家绿色食品企业的年检任务,年检率达100%,取消了2家企业的认证证书。2009年全市抽检了12家绿色食品企业的16个产品、7家无公害农产品的11个产品和2家有机食品企业的6个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在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蔬菜基地例行抽检工作时,全市抽检了14个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四、加强标志市场监察
我市积极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活动,把超市、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作为监察重点,及时发现并纠正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现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形象。在检查中,我们一方面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他们如何正确辨认标志使用有效期限和规范用标,切实提高用标主动性;另一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涉嫌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自2008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了2起涉嫌冒用绿色食品标志违法行为,有效打击了假冒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针对无公害猪肉市场存在以非无公害猪肉假冒无公害猪肉的问题,2009年我们并着重抓了无公害猪肉标志使用市场监察和规范工作。召开了无公害猪肉标志市场监察工作座谈会,以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无公害猪肉标志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所有提供无公害生猪的养殖场、无公害猪肉供应商、有销售无公害猪肉的超市必须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追溯的原则,建立生猪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制度。 今年,我市又对所有标称“三品”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禽蛋进行了用标规范与监察,并下发了《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市场监察的通知》。通过规范管理,提高了生产经营销售企业的质量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初步实现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可追溯性。
五、狠抓“品”专项整治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一年来,我们认真按照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农业“三品”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落实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农业“三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了《福州市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福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基本要求》和《福州市农业“三品”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举办了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种植业)内检员培训班,促使“三品”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三品”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生产加工档案和可追溯制度,坚决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面完成了农业“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市农业“三品”监管工作虽得到了一定的加强。但加强农业“三品”监管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付出更多的努力。福州市农业局将不懈努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继续探索构建农业“三品”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我市农业“三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海西现代农业建设奉献绵薄之力。
一、严格规范认证标准
在农业“三品”认证工作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有效实施全程风险控制。坚持监管从认证抓起。将监管意识、风险规避贯穿于农业“三品”认证、管理工作的始终。在认证过程中,严格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标准、规范认证;坚持全程质量控制;坚持成方连片,形成规模。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材料审查关,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抽检关,规范抽检工作行为,切实把好产地环境和产品抽检两道刚性闸门;三是现场检查关,突出加强对生产过程控制和投入品等管理制度的检查,确保企业规范运行,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有效保证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品质量,维护了“三品”品牌的公信力。
目前,全市“三品”获证单位基本建立并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了内部检查员,部分获证单位还建立了全程可追溯管理体系,有效扭转了“重认证轻管理”的倾向。截至2010年6月,全市累计有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企业达71家,有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达71家、144个产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达26家、产品82个;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3家、9个初产品和32个加工品。
二、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我市十分重视“三品”认证和监管工作,2008年以来,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与加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管工作的意见》(榕农[2008]7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三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榕农[2009]07号),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农业“三品”证后监管工作,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着重抓好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各获证单位必须健全和完善从源头到市场全程的符合“三品”生产加工特点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要制度上墙。畜禽养殖业基地(企业)要着重建立健全免疫接种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消毒制度、药物使用制度、饲料使用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种植业基地(企业)要着重建立健全肥料、农药等投入品使用与管理制度。
二是狠抓生产过程监管。认证是手段,不是目的。市场青睐的产品不是认证出来的,是严格生产出来的。因此,“三品”质量的保障,关键是要把好生产关,对生产各环节进行严格监控。为此,我们要求获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严格按照“三品”所规定的生产标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农药、兽药、肥料等,并做好上市农(畜)产品的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停药期)工作,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制定了统一的生产记录档案格式,下发各认证企业参照执行。要求凡是通过认证的“三品”企业(基地)都必须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并对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承担责任。
三、抓好年检抽检r作
每年我们都认真按照《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检查若干规定》和《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科学制定年检计划。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和产品质量抽检制度,突出产地环境、生产操作规程、质量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证书标志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年检不予通过;对拒不整改,按程序上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建议取消认证证书。2009年完成了全市63家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和25家绿色食品企业的年检任务,年检率达100%,取消了2家企业的认证证书。2009年全市抽检了12家绿色食品企业的16个产品、7家无公害农产品的11个产品和2家有机食品企业的6个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在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蔬菜基地例行抽检工作时,全市抽检了14个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四、加强标志市场监察
我市积极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活动,把超市、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作为监察重点,及时发现并纠正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现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形象。在检查中,我们一方面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他们如何正确辨认标志使用有效期限和规范用标,切实提高用标主动性;另一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涉嫌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自2008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了2起涉嫌冒用绿色食品标志违法行为,有效打击了假冒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针对无公害猪肉市场存在以非无公害猪肉假冒无公害猪肉的问题,2009年我们并着重抓了无公害猪肉标志使用市场监察和规范工作。召开了无公害猪肉标志市场监察工作座谈会,以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无公害猪肉标志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所有提供无公害生猪的养殖场、无公害猪肉供应商、有销售无公害猪肉的超市必须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追溯的原则,建立生猪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制度。 今年,我市又对所有标称“三品”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禽蛋进行了用标规范与监察,并下发了《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市场监察的通知》。通过规范管理,提高了生产经营销售企业的质量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初步实现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可追溯性。
五、狠抓“品”专项整治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一年来,我们认真按照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农业“三品”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落实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农业“三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了《福州市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福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基本要求》和《福州市农业“三品”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举办了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种植业)内检员培训班,促使“三品”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三品”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生产加工档案和可追溯制度,坚决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面完成了农业“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市农业“三品”监管工作虽得到了一定的加强。但加强农业“三品”监管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付出更多的努力。福州市农业局将不懈努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继续探索构建农业“三品”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我市农业“三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海西现代农业建设奉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