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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教师,在于教师的人格魅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具有"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他们在教会学生做人、做事,扮演着"立德""立志""立人"的角色的同时,彰显求真、至善、唯美的统一的人格魅力。在"基础"课的教学中,"基础"课教师的人格魅力有助于提高"基础"课教学实效性,加深学生对"基础"课教学的认同感,对学生人格发展和意志品质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