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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财政支出扩张和预算刚性约束缺失的制度背景下,政府支出领域的腐败现象在我国有膨化的趋势。我国现行的反腐败模式一定程度地存在重“规制用人”、轻“规制用财”的倾向,留有反腐盲点。因此,为根治腐败,应该进行我国反腐败理论和机制创新。现行的反腐败理论应该从“权力结构失衡导致腐败”提升到“权力本体具有致腐的基因”的层次。与之相应,建立反腐败新模式要以“规制用财”为核心,朝规范公权力边界与监督公权力运作相结合,依靠民主机制取财、用财与依靠民主机制选人、用人相结合的方向发展。而支撵这一创新的制度基础就是公共预算制度